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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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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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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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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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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人民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15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蒙自市人民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并由督办责任(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摘牌销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
附件:蒙自市人民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蒙自市人民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