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56
  • 发布机构
    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办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优化转型15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蒙自市 2024 年促进房地产优化转型 15 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蒙自市 2024 年促进房地产优化转型15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因城施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规划引领
  (一)提升建筑品质。鼓励各企业开发建设绿色建筑,在充分保证景观视廊通透性的基础上,不限制建筑面宽。允许阳台悬挑深度≤4米,空间高度不低于两个住宅自然层高度(不低于5.6米),阳台绿化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40%,不得用建(构)筑物进行封闭,阳台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和产权面积,不计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二)配套用房设置。配建的社区用房、文体活动用房、社区卫生用房、养老用房等建成后所有权归政府的,配套用房不计入容积率。项目建筑面积较小,配套用房无法满足使用功能的,经规划部门审批后可申请易地建设,市住建局根据上年度红河州工程建设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指导价及楼面地价认定易地建设费缴存标准,在办理预售许可前缴纳至市级财政。(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三)车位配比。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的车位配建比例≥1个/100㎡。建筑区划内规划产权车位(库)优先满足住宅小区业主需要,允许产权人可对外出售、出租。(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四)规划调整。对已过规未预售的项目可按程序在满足原批准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规划优化调整。建设项目在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时,因施工误差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一致导致超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上限要求的,且超建面积未超过原批准总建筑面积的3%,对超建的面积补交相关费用,给予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手续。(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五)分期验收。项目分期建设的,可分期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验收时,须确保消防设施、公共设备满足使用功能,可分期验收、办证。(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项目审批
  (六)初步设计审查。社会资本投资承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市级审批的,市住建局取消初步设计审查;在州级审批的,协调州住建局取消初步设计审查。(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次性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按收费标准的70%缴纳;申请分期缴纳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按收费标准缴纳40%,竣工验收前缴纳60%。(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八)专项资金配套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计提后的5%及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入市住建局专用账户,优先保障项目周边市政道路、供电、给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配合)
  (九)车位建筑面积。车位产权登记面积由车位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组成。(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
  (十)现房销售办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责任部门: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金融支持
  (十一)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二孩家庭最高提高至12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提高至13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货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孩家庭最高提高至84万元,三孩家庭最高提高至91万元)。(责任部门:州公积金中心蒙自管理部)
  (十二)扩大资金监管银行范围。增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扩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归集银行。(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四、配套服务
  (十三)优化户籍迁入。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由开发企业为小区申请开户后,购房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款发票等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落户。(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十四)强化公共服务保障。根据人口居住分布与城市功能布局,同步规划建设学校、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标准化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将新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交由教育和卫生部门管理。优化片区划分,就近入学,就近就医。(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
  五、创新营销方式
  (十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围绕“北回归线上的康养明珠——蒙自”,面向州内外宣传城市名片。通过“乐居蒙自·团购优惠季”、“行走的房交会”、“新媒体主播助销”、“百名经纪人入蒙”等系列活动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连锁经纪机构点多面广优势在蒙自外助销,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市文旅局配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为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