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
《蒙自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2022年5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5
(一)“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效............................5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6
(三)“十四五”时期的问题与挑战..........................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主要目标............................................10
三、主要任务..............................................11
(一)提升地震监测水平....................................11
(二)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12
(三)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12
(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13
(五)增强地震信息化支撑..................................14
(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14
(七)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15
四、重点工程项目......................................... 15
(一)蒙自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15
(二)蒙自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15
(三)蒙自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16
五、保障措施..............................................16
(一)管理保障............................................16
(二)法制保障............................................17
(三)投入保障............................................17
(四)人才保障............................................17
(五)统筹协调发展........................................17
(六)建立评估制度........................................18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事关国家总体安全,是全市综合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对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办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提高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进一步推进蒙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围绕市委“1125”工作思路,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很好地完成了“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蒙自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实施。地震监测设施设备实现“零突破”,建成雨过铺田心村地下流体观测站,实现了地震现代微观监测零突破。同时,积极争取省地震局测震台落地蒙自,建成了西北勒地震台及电磁卫星接收站、期路白基准台、芷村基本台以及蒙自四中、新安所中心学校、老寨小学预警终端。地震监测分析实现“零突破”,在“十三五”期间,地震监测分析工作围绕“地下搞清楚”的目标,按照“每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的步骤,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综合,实现了质的提升,做到每周报送宏观异常零报告、每月进行跟踪分析、每年撰写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报告。会商成果共享实现“零突破”,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趋势动向,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搬迁扶贫、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防震减灾示范创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震灾预防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红河州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整改方案》得到较好落实,地震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事关开好局、起好步,防震减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需要和新挑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防震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是指导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度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的需求及人民群众对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强,防震减灾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高速公路、铁路、油气管道、高压线路等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越来越密集,对地震灾害的敏感性和脆弱性越来越高,各种隐患威胁相互叠加,防震减灾工作将面临新的巨大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的问题与挑战
震情形势复杂严峻。蒙自位于红河断裂带南段以北,小江断裂带南部以东。因处于东西向和南北向断裂复合交接部位,形成了不同方向、不同层次的构造断裂,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受邻近地区地震影响较大。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深刻改变了包括云南在内的我国西部地区地震活动格局,致使云南7级地震平静突破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极限。蒙自市40年来无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最近一次为1980年6月18日发生在鸣鹫镇辖区(N23.5 E103.7)的5.4级地震,震中烈度Ⅻ度。红河州25年来无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发生,同样突破了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极限。持续多年的地震弱活动状态,与历史地震活动图像形成强烈反差,使未来5年全市的震情形势更加复杂严峻。
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不足。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薄弱,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人才缺乏,难以满足震情跟踪以及地震安全服务需求,将长期制约基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弱。对城市地下活动断层认知不多,对大震构造认识仍有不少盲点。部分城市和农村房屋还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不清,风险管理理念及措施还不到位,防治能力较弱。
“防大震、救大灾”应急能力不足。长时间的地震平静导致社会公众地震危机意识不强,防范意识薄弱,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缺乏地震应急处置实战经验。地震科技支撑及大震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不足,地震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能力不强,地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有待增强。我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长效宣传机制尚未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手段较为单一,宣传网络较为欠缺,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以及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对红河州成为“三个示范区”的目标定位以及市委“1125”工作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进一步明确“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业务发展思路,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推进蒙自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加强党对防震减灾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有效动员全社会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全市地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3.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牢固树立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风险演变规律,摸清风险底数,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防御,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
4.坚持改革创新,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制约蒙自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瓶颈”问题,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防震减灾发展思路和举措,全力推动全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
5.坚持系统观念,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全州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和各项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科学系统谋划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为标志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框架,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地震预警工作取得突破,地震科技和地震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高质量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风险对全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持续减轻,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的需求。
主要指标:
1.加强地震预警工程设施建设。按照《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广场、学校、车站),逐步增设10—15个紧急地震信息接收终端。
2.对接省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云南场区建设工程”,实施蒙自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3.全面完成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基本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改造工程,全市房屋设施抗震能力显著提高,地震灾害主要风险源得到控制,风险情况有效减轻。
4.加强防震减灾监管,建立新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体系;全市“互联网+监管”事项年度监督覆盖率超过80%。
5.进一步理顺地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层应急基础能力有效提升,地震现场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快速有效应对地震灾害。
6.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小区、村)2个,新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所。
7.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 “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在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普”平台,进一步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显著提升市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地震监测水平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形成涵盖监测台站巡查、台站看守、远程监控和网络检查、监测系统故障报告与维护、地球物理台站监测资料预处理及跟踪分析、监测资料异常报告、监测仪器运行情况通报等各环节的全天候、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制度,以强化和规范全市地震监测管理工作,实现监测系统出现故障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仪器故障修复时间控制在48小时以内(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继续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配合省、州地震局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蒙自市子项目建设,实现震后秒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加强地震预警科普宣传,营造预警信息发布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示范终端推广和管理,形成部门联合、上下衔接、管理规范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坚持震情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震情会商机制,认真分析研判震情,切实重视会商前的资料图件准备和预测指标动态更新工作,增强“商”的氛围,不断提高震情会商的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地震趋势预测、危险区判定和短临预测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基于预测指标体系的地震综合概率预测业务。
(二)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摸清风险底数。实施并完成全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作,掌握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识别,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
加强抗震设防。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设单位、地震部门、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抗震设防管理责任,构建权责明晰、科学有效的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体系。落实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标准,推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效管控各类建设工程地震灾害风险。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
(三)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构建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市、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形成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合力。建设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技术系统。
增强服务供给。以目标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丰富公共服务产品、拓宽公共服务领域、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实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常态化,努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利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APP等平台,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实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体系建设。健全市、乡镇(街道)、村小组(社区)三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统一指挥、响应迅速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不断提高“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能力。推进地震专业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应急能力,开展示范社区(学校)创建,加强规范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地震救援。
优化应急力量。完善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基层应急动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和民兵的作用,确保灾后第一时间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抢通保通、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基层的快速响应与自救互救能力。
保障应急响应。建设地震灾情信息实时获取、汇集、分析、研判、处理及灾情快速评估与综合展示技术平台,提升大震巨灾应急科技服务水平。持续抓好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基础数据库年度更新录入工作,保证预评估结果可用性。强化大震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能力。完善地震现场应急装备,加强和规范余震监测和震后趋势预测、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防范等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增强地震信息化支撑
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加快地震监测台站、信息节点、地震短信发送平台、震情会商与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等业务系统更新换代,逐步构建支撑地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风险防治、公共服务等业务,上下左右相联通的业务管理系统,提高地震业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通过多网融合,推进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与政府、应急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对接,保障大震巨灾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的高效互通。
(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统筹抓好重点时段宣传和日常宣传,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抓好对边远山区和“三无”小区的宣传,着力消除宣传盲点、空白点,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小区、村)2个,新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所,积极推进已创建示范学校示范作用“回头看”工作。加强涉震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率。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防震减灾法治意识。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依法引导和规范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蒙自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地震预警工程设施建设,按照《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向上级业务部门积极争取,在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广场、学校、车站),逐步增设10—15个紧急地震信息接收终端。对接省地震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云南场区建设工程”,实施蒙自市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配合红河州地震局继续推进全州温泉水温监测试验,丰富监测项目和震情短临跟踪资料。加大力度做好地震预警科普,营造预警服务良好氛围。重点开展地震预警科普培训和多形式科普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地震预警的认知程度及处置能力,配合开展地震预警试运行服务,突出抓好地震预警知识、法规、信息发布及使用等全方位宣传,为正式开通地震预警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广泛宣传安装地震预警应用,构建市、乡镇(街道)、村小组(社区)三级宣传体系。
(二)蒙自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
依托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工程”之“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蒙自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契机,全面实施完成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作,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实施蒙自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全面提升全市房屋设施抗震能力。围绕省委对红河州提出的打造“三个示范区”的目标定位以及蒙自市““十四五”规划”内容,为蒙文、普蒙铁路和蒙开快捷通道、蒙个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相应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蒙自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对接省、州地震局“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蒙自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成果和信息资源,努力建设面向政府、重点特殊领域、社会公众、重要活动或特殊时段等不同受众的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专项服务四类公共服务产品链,建成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集约化、便捷化、智能化。继续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加强防震减灾科普人员教育培训,推进全民防震减灾意识与素质提升。依托台站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展室,建成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阵地和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出台站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管理保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我市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地震工作管理机构与应急管理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上下联动,明确事权,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二)法制保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将其有效落实到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中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依法管理力度,努力实现依法防震和依法行政的工作局面;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活动。
(三)投入保障
建立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投入机制。依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着眼于本行政区域人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实际需求,着力于解决地震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地震工作专项经费、地震群测群防经费、“十四五”项目配套经费列入预算、按时拨付,为本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四)人才保障
根据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震情工作需要配置地震部门编制及人员。通过送出去培训和挂职锻炼、定期举办培训班、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或顶岗锻炼等方式,加强全市地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统筹协调发展
强化行业内外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做好本规划与应急、住建、水利、自然资源等防灾部门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全市规划总体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建立防震减灾相关行业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实现行业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基本业务、地震科技创新、防震减灾社会治理等领域协同发展,激发事业发展活力。
(六)建立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价工作,加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结果应用,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