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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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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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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办函〔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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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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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蒙自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推进更加有序,现将调整后的《蒙自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各级《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做好民生工作,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调整完善蒙自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总召集人:张 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卢文文 市政府副主任
罗 璇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国资局、人民银行蒙自支行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推进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其他救助帮扶之间,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