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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61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函〔2020〕26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19〕68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2020〕3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决定成立蒙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葛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 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安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徐永云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 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进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智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白春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昌华 市税务局副局长

  汤 旭 市住建局副局长

  缪 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艳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 梅 市林草局副局长

  普振兴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段鹏堔 文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慧文 文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川 观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浩宇 新安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文恋 雨过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淇任 草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赛 芷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保恒 鸣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俊仪 冷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世江 老寨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开裕 水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陶开选 期路白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兵 西北勒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金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振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按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同志协助开展。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蒙自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若发生人事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