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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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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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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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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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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2021年整村授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
现将《蒙自市2021年整村授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自市2021年整村授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十四五”规划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巩固农商行服务三农市场根基,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经研究,特制定蒙自市整村授信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四五”规划为指导,坚持以“健全机制、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全面铺开、改善服务、支农惠农”为原则,选择金融扶贫重点村、有产业支撑的村、获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落”等省级以上表彰的村、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所在村、已评定的信用村等,以点着手,全面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同时结合支柱产业发展,以提高农贷面为切入点,配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三农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机制
建立“农商行+党支部+金融联络员+农户”四级联动机制,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充分借助党支部的主观能动作用,在金融联络员的协助配合下,广泛宣传动员,对村民进行农户信息采集,开展整村授信工作。党支部及金融联络员要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协助蒙自农商行做好农户基本信息、信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收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采集,特别是对于农户的资产、收入两项最核心的信息,一定要严格把关、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本次整村授信指的是信用方式的授信,通过核定整村授信额度,提高农户贷款的便利性。对于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户,根据经济档案信息进行整村授信,原则上农户个人生产经营周转、生产经营项目或建房贷款授信额度在50万元(含)以内,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在30万元(含)以内。对有产业发展需求的农户在满足贷款条件的基础上,快速用信,开辟农户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资料,及时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农户整村授信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整村授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周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忠明 中国人民银行蒙自市支行行长
成 员:李永强 市财政局局长
夏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杨 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政银 市扶贫办主任
徐永云 文澜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子楗 观澜街道办事处主任
庄晓希 文萃街道办事处主任
普沿皓 新安所镇镇长
陈雁斌 雨过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俊 草坝镇镇长
宋发灿 芷村镇镇长
黄卫先 鸣鹫镇镇长
宋 京 冷泉镇镇长
陈 潇 老寨苗族乡乡长
何 川 水田乡乡长
杨雪萌 期路白苗族乡乡长
刘 浩 西北勒乡乡长
杨 桦 蒙自市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罗 锐 蒙自市农村商业银行常务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蒙自农商行,由夏金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整村授信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农户基础档案信息收集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选定授信村组
为全面推进2021年农户贷款工作,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参照本方案全面推进整村授信工作。
1.蒙自农商行各支行根据当地情况,优先选择金融扶贫重点村、有产业支撑的村、获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落”等省级以上表彰的村、已评定的信用村等,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村组开展整村授信工作。2021年每个支行开展整村授信的自然村数量不得低于支行服务辖区内自然村总数的60%,2022年每个支行整村授信自然村数量要达到100%。
2.蒙自农商行各支行要根据辖区内自然村情况制定全年整村授信工作时间计划表,向各乡镇(街道)汇报,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时间计划表对辖区内整村授信工作进行督促,每个支行每周至少要推进一个自然村授信工作。蒙自农商行各支行要将工作时间计划表在2021年1月30日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旬通报每个乡镇(街道)整村授信工作开展进度,并向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对完成进度较慢的,蒙自农商行各挂钩领导要负责到各支行进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工作进度对整村授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二)农户建档评级
自2016年蒙自农商行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以来,已对大部分农户进行过信息采集、电子建档,但大部分农户建档时间已超过三年,经济档案信息发生变化,信息已失真、没有参考价值,同时还存在部分农户信息不完整、少部分农户没有建档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存在,客户经理在实际工作中不敢直接采用已采集的信息及已核定的授信额度。因此,按照本方案启动整村授信工作后,开展授信工作要真实,要真正做到授信完成后,三年内就可以直接提用信,授信额度一经确定就要敢使用。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在开展整村授信之前,首先要把农户信息采集完整,为了确保本次整村授信涵盖存量贷款客户,对于存量贷款客户也要重新更新信息,重新在信贷系统完善或录入。农户信息采集建档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按照录入信贷系统所需要的信息内容进行采集。(详见附件1、2、3)
1.蒙自农商行各支行通过当地党委政府获取农户信息资料,信息资料应包含客户家庭基础信息、家庭资产负债、经营项目、收支情况等。获取信息后,客户经理要及时与存量客户信息进行匹配,对于系统存量客户,要在已有信息基础上更新录入,对于系统中没有信息的,要重新新建客户信息。如果获取的信息不齐全的,各支行要逐户采集补充完整信息,再录入信贷系统。
2.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对整村农户逐户采集更新信息,要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全面、真实、无遗漏。信息采集完成后,再逐户录入信贷系统中。各支行要抓紧时间,内外勤搭配,分成工作小组,每周至少安排3个时段集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各支行在逐户采集农户经济档案信息过程中,要营造整村授信声势,调动整村农户主动参与整村授信工作的积极性,让农户充分认识到整村授信工作的好处。
已录入信贷系统的农户所有信息是计算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的最重要依据,所以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采集农户信息,一定要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实现全村建档全覆盖,尤其是要确保农户家庭负债信息准确,如果信息不准确将会影响个人信用限额计算的准确性,同时要确保将整村农户信息录入信贷系统。
(三)农户授信
1.授信额度确定
(1)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完成农户信息录入后,要通过《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信用评级打分表》(附件4)提前对个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计算农户信用限额提供依据。
(2)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后,蒙自农商行各支行要根据个人经济档案信息,按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进行测算,考虑到农户申请用信时,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单品种个人信用贷款限额,一般情况下,农户授信额度等于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计算单品种个人信用贷款限额时,原则上贷款期限按照3年进行测算。客户经理完成单品种个人信用贷款限额计算后,要将计算额度填在《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中(附件5),客户经理一定要客观、实事求是,不能按自己的主观意愿随意更改农户经济档案信息来调整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授信额度要经得住历史检验。
(3)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客户经理完成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后,要及时召集授信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及金融联络员共同组成授信评价小组,并将计算结果提交授信评价小组审核。授信评价小组根据农户道德品质、对否有不良嗜好等对支行计算额度进行审核,对于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有还款意愿的农户即可授信,原则上农户个人生产经营周转、生产经营项目或建房贷款授信额度在50万元(含)以内,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在30万元(含)以内。客户经理根据授信评价小组意见确定最终授信额度后,将《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附件5)进行完善,由客户经理、授信评价小组成员、支行行长签字确认。
2.授信资料归档
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将《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附件5)装订归档,同时将复印件及电子表格上报蒙自农商行信贷部留存。
3.授信额度的运用
(1)授信有效期限为三年,授信额度一旦确定后,在授信期限内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农户申请用信时,客户经理在《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附件5)最终确定授信额度内结合实际用途及与用途相匹配的资金需求量进行放款,不需再重新调查、核定额度。
(2)在三年授信有效期限内,如农户家庭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农户家庭还款能力的,客户经理重新调查核实农户情况后,按上述核定额度流程重新核定额度后,将修改后的《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附件5)上报信贷部存档。
(3)三年授信有效期结束后,各支行要按照上述流程重新对整村农户进行信息更新、重新评级核定授信额度。
(四)农户用信
各村组党支部及村干部要配合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加大惠农信贷产品宣传,同时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用信。
1.用信条件
(1)5万元以内(且在单品种个人信用贷款限额内)的农户家庭零星开支在满足借款人无重大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非主观恶意造成,且农户已全额偿还表内外贷款本息,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借款人逾期是由于外出打工、自然灾害、经营失败等原因造成而非恶意拖欠)、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基础上就可以用信。农户用信时,蒙自农商行各支行客户经理要对农户家庭零星开支的合理性及使用额度进行严格把关,用信额度要和农户家庭零星开支相吻合。
(2)5万元以上的用信要有实际的经营、种养殖项目或实际用于建房等,额度必须在《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附件5)的授信额度内。
在用信过程中,通过查询农户征信,存在农户被列为失信人员、或被执行阶段等信用方面问题的,取消对该农户的授信。同时通过查询农户征信,农户负债额度大于信息采集时的,或信息采集时未录入负债信息的,用信额度要控制在信贷系统计算的农户个人单品种信用贷款限额以内。
2.农户用信提供资料
(1)农户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户口册以及在蒙自农商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2)农户家庭资产资料:房产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机动车登记证等及其他证明材料;
(3)农户经营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承包协议、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银行流水、经营地照片等;
(4)申请“5+5+2”特色农业贷款的,需提供特色农业贷款审批表及5权证书其中一证复印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要有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表;
(5)农信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10万元以内的农户贷款仅需提供农户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户口册以及在蒙自农商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申请贷款品种为“5+5+2”特色农业贷款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特色农业贷款审批表及5权证书其中一证复印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要有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表。
3.合同签订与放款
对于符合用信条件的农户,在上述相关资料齐全时,即可根据农户用款情况签订相应业务品种的借款合同进行放款,对于符合生产经营周转使用的,要绑定三惠卡,方便农户周转使用,减少往返网点办理的时间。
对于符合用信条件的农户,蒙自农商行在授信额度内发放一张一定金额的乡村振兴卡,将农户贷款及乡村振兴卡联动推广运用,其中乡村振兴卡授信额度包含在总授信额度内,即乡村振兴卡授信额度加上贷款额度要控制在总体授信额度内。对于5万元以内的资金需求,引导农户通过按日贷业务进行办理,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高农户满意度。
五、结合农体系建设,提升农贷面
整村授信的目的就是要让每一户农户都能贷到款,通过信贷资金助推产业发展。蒙自农商行在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的同时,要逐户宣传动员,充分挖掘农户贷款需求,精准投放,提高工作质效。同时结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借助党支部的力量,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农贷面,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一)实行利率优惠激励政策
蒙自农商行对授信村农户实行优惠利率激励政策,通过降低农户贷款融资成本鼓励农户申请贷款。当整村授信工作成效明显,农贷面逐步提升达到信用村标准时,党支部向蒙自农商行提出贷款利率优惠申请,蒙自农商行结合实际情况在现行利率基础上给予农户利率优惠。
(二)对失信人员实施惩戒,有效曝光
在全面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同时,也要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蒙自农商行负责提取失信人员、资金挪用人员名单,定期移交至党支部,党支部对失信人员、资金挪用人员在村集体会议上进行通报,给予“曝光”。同时,为对失信人员、资金挪用人员形成有效舆论威慑,党支部同步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黑榜,曝光失信人员、资金挪用人员名单,曝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信息、住址、未履行金额、资金挪用情况等内容。通过会议曝光、黑榜震慑,有效鞭策教育失信典型,促进农户树立诚实守信、按期还款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工作总结及授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村授信工作情况及农户贷款投放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向人行蒙自支行、市政府汇报工作成效,当授信村达到农贷面50%以上,不良率为0的目标时,向授信村授予信用村组称号,将整村授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农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附件:1.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息采集表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客户资产负债表
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收支结余表
4.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信用评级打分表
5.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3: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收支结余表.docx】
附件【附件4: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信用评级打分表.xls】
附件【附件5:农户授信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附件1: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附件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客户资产负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