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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93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发〔2021〕37号
  • 发布日期
    2021-06-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蒙自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2021年蒙自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67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蒙自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

  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蒙自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2021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按照《2021年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救灾能力,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谱写红河奔腾、奋勇争先的蒙自新篇章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的政治自觉,提高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政治站位,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的应急备震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地震灾害,大力提升全市地震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提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水平,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学习贯彻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

  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蒙自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暨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转变为各单位的具体行动。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6月)

  (二)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1.加强震情跟踪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全面落实地震台站运行维护、日常监测管理、监测资料分析、震情会商、信息上报等各项震情跟踪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积极配合省、州地震局实施地震监测站网优化升级工程,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和效能。配合做好实施ZKGD2000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改造全州低精度温泉水温监测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积极配合省、州地震局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后半段工作,重点抓好新建台站完善与仪器安装调试、改造台站仪器更新。(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完成时限:20216

  4.加强地震预警知识普及教育、预警信息发布管理与使用培训等工作,确保预警工程尽早发挥作用、服务社会公众。(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市政府新闻办完成时限:202112月)

  (三)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

  1.全力配合做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市应急管理局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统筹工作,提前做好组织及经费准备,尤其是普查中刚性的、基本的支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212

  2.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按照《红河州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尽快摸清底子,分类形成清单,按轻重缓急,制定改造计划,并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统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整合资源,推进抗震改造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确保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抗震能力,逐步消减地震易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行业建筑与设施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提高建筑与设施抗震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和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场、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建筑物、公共场所纳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特别是要统筹好城市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抓住乡村振兴建设契机,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21734-2008 要求,逐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应急供电、照明、供水等必需的设施设备,确保通水、通电、通信号,确保关键时候能充分发挥应急避险作用。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居民点具体安置区域、疏散路径及指示标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防火、防洪工作,保证应急避难场所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快编制实施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考虑蒙自震情形势,立足解决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着眼防震减灾事业长远发展,科学确定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主动做好与省、州级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市级相关规划的衔接,把事关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工作措施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各有关部门主持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也要充分考虑地震灾害影响,做好与防震减灾规划的衔接,依法落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措施,形成各部门综合防震减灾的合力。(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16)

  6.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18月)

  (四)强化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1.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要对照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的职责要求,在市地震局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论证、协调,适时印发预案,并组织好市级地震应急演练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

  2.重视和加强基层应急动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自治组织和民兵的作用,确保灾后第一时间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抢通保通、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基层的快速响应与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持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筑牢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市卫健局、市红十字会等,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配合省级做好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学校操场、应急避难场所等加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直升机起降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统筹采用集中与分散的方式,优先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建立物资储备点,确保就近储备、保障有力。要建立协议储备机制,并把其作为应急物资储备的补充手段。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各行业、各救援队伍救援装备设备底数,加强基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物资调运方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联动合作模式,确保重特大地震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够第一时间运达灾区,及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 、市粮食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做好灾情信息管理。市应急管理局要建立统一的灾情信息收集、发布与共享机制,市卫健局要健全人员伤亡情况核实统计报送机制,切实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各乡镇(街道)要明确灾情信息员岗位、职责以及灾情信息上报渠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1 年底)

  6.加强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完成2020年度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的收集、更新、审核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地震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6月)

  (五)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1.常态化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积极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常识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防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地震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组织有针对性的综合演练,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市地震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其他单位配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

  3.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学校、社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开展防灾宣传、居民逃生避险、应急救护或综合联动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 2021年底)

  (六)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保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加强各单位间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尽快完成卫星电话采购与配发,对配发到乡镇的卫星电话,要加强使用培训和管理维护,确保随时拿得出、连得通、用得上。(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市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

  3.强化舆情动态跟踪分析和正面宣传引导,科学应对处置涉震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市政府新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将联合相关单位适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