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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5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发〔2018〕142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蒙自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蒙自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蒙自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8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7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市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工作目标

  (一)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5%。2019年底,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

  (二)在“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三)在“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的3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全市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升级完善网上平台

  市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州做好申办受理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的推广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推广“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统一身份认证模式,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漫游”。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由蒙自市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负责“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政府热线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咨询投诉功能,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府热线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追责问责的运行机制,畅通政务服务“一张网”咨询投诉在线渠道,助力政务服务事项快速协同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2.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市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蒙自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蒙自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蒙自市市级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蒙自市市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再次梳理完善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编制网上办事项清单、就近办事项清单、马上办事项清单、一次办事项清单,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上报蒙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服务事项要与本部门的权责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实现事项数据同源和分类管理。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完善办事指南,积极使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事项,推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时办理网上咨询、投诉,防止出现“业务无人办理”“互动无人回复”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局、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2)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乡镇、市级各部门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在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和开展网上申报。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市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沟通,规范编制纸质材料受理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采取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等方式,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智慧”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3)抓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积极配合省、州梳理“一部手机办事通”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优先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充分集成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的APP,实现用户统一、业务融合;积极探索采用无感支付、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提升“一机在手、服务无忧”的办事体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机不可失”。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

  1. 加强实体大厅建设,实现“多门”变“一门”。整合市级政务大厅面积,结合现有办公场所,设立1号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政务服务大厅(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各部门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高频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确保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外,2019年底原则上不再保留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各乡镇积极充分整合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使用面积,改善政务服务场所条件,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 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多窗”变“一窗”。立足于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通过打造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服务模式,对各部门自设的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窗口进行分类、归并和整合。实行以市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窗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分类审批、一窗统一出件”为核心内容的综合受理服务模式,推行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受理服务模式。综合窗口接办件受理人员的服务礼仪、服务形象、服务意识能力由市政务局统一组织培训、考核;综合窗口接办件受理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由市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政务大厅窗口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3. 统筹整合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筹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资源融合,统一服务标准。加强实体大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智能引导、智能辅助、自助服务等功能,加快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各乡镇、市级各部门要积极应用网上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有关信息在网上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终端、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管理发布,确保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匹配、办事指南吻合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市政务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三)推行办事要件标准化、简化办事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1.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省、州统一编制本行业本系统进驻网上平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全省通用,做到省、州、市、乡镇、村同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基本统一。同时,将标准化成果充分运用到网上平台,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异、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 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梳理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清理违规环节及各类“奇葩”证明,已经取消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在材料目录清单中,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全面推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市级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统一编制规范的各类空表、样表,纳入申报材料清单中统一管理。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3.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至少压缩50%。审批类投资项目压缩到120个工作日;备案类、核准类投资项目压缩到80个工作日。并依托网上平台项目化办事服务功能,推行“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键申报、一处反馈”的“打包”服务,推动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4. 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各乡镇要认真整合现有资源,落实乡镇、村(社区)实体大厅办公面积,将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功能模块的使用、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乡镇、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社区)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市、乡、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让“数据多跑路”

  1. 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市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要主动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市级部门使用国家、省、州级业务系统的,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积极配合省、州改造本系统、本行业的跨层级垂直业务办理系统,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采取数据交换协同平台、数据联网对接等方式,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政务数据和业务应用“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重点推动教育、科技、公安、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与业务协同,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凡是能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或验证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交或自我举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务局、市网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2. 强化数据对接成果运用。市级各部门将梳理规范形成的办事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统一作为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配置的数据源,实现材料目录统一引用、映射关联,夯实材料复用底层支撑。通过数据共享交换,汇聚沉淀审批结果信息,推动部门证照等电子文书数据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中的运用。深入分析事项办理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汇聚各部门共享数据需求,完善共享责任清单,推动部门间特定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研究。根据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逐项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工作措施、方案,于2018年12月30日前上报蒙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推广,推动专项行动开展。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利企便民举措和成效,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亮点等政务信息,发布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政务动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经费、人员保障。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改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加强实体大厅人员配置,将懂业务、作风硬的人员选派到实体大厅。市政务局要制定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考核和服务评价措施方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完善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市政府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市政务局细化综合考评工作任务细则。依托网上平台监督投诉系统健全办事评价功能,结合办件情况、群众投诉、差评、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情况,市政务局每季度通报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办件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不定期采取模拟企业和群众办事、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改革工作进行督查,推进改革和窗口服务工作,逐步建立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方案任务分工基于部门和单位现行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党政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的,承接相应职能职责的部门、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工作任务调整和衔接,确保无缝对接、持续推进。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