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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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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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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办发〔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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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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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局:
春季是鼠类繁殖高峰时期,也是蟑螂、蚊、蝇开始繁殖的时节,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对于控制全年“四害”密度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巩固全市除害防病工作成果,进一步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春季除“四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除害防病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强、涉及千家万户的群众性活动。经多年努力,有效遏制了“四害”传播疾病对人体的危害。但“四害”极易孳生蔓延,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完善除“四害”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地,加大投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确保2018年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时间步骤
(一)3月12日至3月16日:宣传发动,开展培训,安排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领取灭鼠药物。
(二)3月17至3月24日:各单位、各乡镇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配制毒饵并分发;城区各单位、各部门购买除“四害”药物。
(三)3月25日至3月31日:全市统一集中连续投药7天。
三、掌握科学方法
(一)灭鼠投药方法
科学规范地投放灭鼠毒饵,要做到“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八不漏”(不漏村、不漏街巷、不漏户、不漏屋、不漏柴棚畜圈、不漏公共场所、不漏花坛厕所、不漏沟埂墙角)、“三饱和”(时间饱和、空间饱和、毒饵饱和)。“三饱和”具体为:室内每间房(15平方米)投毒饵2至3堆,室外每5米(每个灭鼠毒饵站)投放毒饵1堆;每堆药量20克,室外投放在灭鼠毒饵站及墙角等隐蔽处,并注意防潮,鼠药投放在毒饵盒内;视情况适时加量,吃多少补多少,全部吃完加倍补投,连续投放7天以上。
(二)灭鼠投药重点部位
1. 公共环境,单位内院落和外环境,公园、城区绿化带、垃圾收集及堆放点,河道两侧沿岸及下水道等处的有鼠活动场所。
2.饮食食品行业、单位食堂、食品(粮食制品)厂、酿造厂、粮库(店)、农贸市场、医院、禽畜饲养场、超市、屠宰场、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及一切有食源的场所。对于食品生产间、粮食仓库内、幼儿园等不宜投放鼠药的地点,可使用鼠夹、粘鼠板等器械。
3.居民住宅内以老旧房、平房及楼房的一楼及二楼以上有鼠房为重点。
4.农村以历史疫区和鼠密度较高的村寨为重点。
(三)灭蚊、灭蝇、灭蟑螂药物严格按药物使用说明科学规范用药,通过灭蚊,降低蚊虫密度,有效预防疟疾、登革热、乙脑、寨卡病毒等疾病传播风险。
四、认真履行职责
各乡镇、城区各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好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管理、监督对象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确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一)市爱卫办:负责对除“四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 做好除“四害”药物供应,配备必要的除“四害”药物解毒药物。
2. 督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城区专业消杀公司开展消杀服务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评估验收,负责做好辖区内“四害”密度的监测,技术指导乡镇除四害工作。
3. 负责城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商业企业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2.负责城区各药品经营户、餐饮服务业、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除“四害”工作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督促完善除“四害”设施。
(四)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公园、绿化带、公厕、建筑工地的除“四害”工作,组织发动各物管公司开展小区除“四害”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
(五)市文体旅广局:
1. 负责除“四害”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四害”的危害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科学有效的灭鼠方法,提高群众参与灭鼠活动的积极性。
2. 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网吧、体育运动场所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3. 负责全市城区星级宾馆、旅游景点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六)市水务局:负责全市城区河沟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新老客运站、停车场、各车辆维修点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八)市教育局:负责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下属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九)市工商信局:负责全市各企业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十)市农科局:负责下属单位和养殖场除“四害”工作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十一)市粮食局:负责抓好各类粮库和粮贸市场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
(十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中心除“四害”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
1.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
2. 建立健全灭鼠毒饵配制和投放两支工作队伍,开展春季除四害知识培训。
3. 按照技术要求科学规范配制灭鼠毒饵,还没有灭鼠毒饵配制池的乡镇应修建一规范的毒饵配制池。
4. 做好毒饵站的管理、使用,按规范要求科学、规范地将灭鼠毒饵投放在毒饵盒内,确保按全市时间要求集中、统一投放,投放规范有效。
五、狠抓工作落实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普及科学除“四害”知识,宣传违禁药物的种类及危害,提高广大群众识别违禁药物的能力和科学灭鼠水平。
各乡镇要加强灭鼠毒饵站使用的宣传力度,使居民普遍知晓灭鼠毒饵站用途,防止误食毒饵,避免人为损坏。除春季统一开展集中除“四害”活动外,其他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干部群众开展专项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除鼠迹和蟑迹,清除蚊媒孳生地,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三)严把药物质量。市卫计局要加强对春季除“四害”药物的监管,确保春季除“四害”药物质量,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的技术保障。
各乡镇领取灭鼠药物后要将毒饵配制时间、地点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根据乡镇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毒饵配制、药物投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科学配制毒饵,确保毒饵质量。市疾控中心联系人:黄远贵,18087305708。
(四)严格药物管理。各乡镇、各单位要规范除“四害”药物的保管、运输和使用,对购买、运输、配制、分发、投放、回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严格发放,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剧毒鼠药。在投放药物期间,各乡镇、各单位等应在投药点设置警示牌或警示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投药结束后,各单位、各乡镇对剩余的药物要进行回收统一集中保管,严防人畜误食。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城区各单位及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户、农贸市场、各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足量购买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药物,彻底开展除“四害”活动。各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属单位、管理行业“除四害”工作的督促检查。
市人民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人员从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单位抽调,从2018年3月19日起对春季除“四害”工作情况、各乡镇灭鼠毒饵站设置安装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由督导组与各乡镇对接,督导情况将进行通报。
市疾控中心对“四害”密度(重点鼠密度)进行监测,对“四害”密度超标区域将责成责任单位持续开展防制活动,直至达标。
(六)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和《蒙自市除“四害”工作统计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通过OA 或邮箱报送报市爱卫办,邮箱:mzawbsw@126.com。
附件:1. 蒙自市春季“除四害”灭鼠药物分配表
2. 蒙自市除“四害”工作统计表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