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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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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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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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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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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蒙自市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蒙自市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
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
交易会工作方案
2018年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将于6月14日至6月20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以下简称南博会暨昆交会)。根据省南博会暨昆交会执委会《关于印发展览展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博执发〔2017〕2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组织参加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参加南博会暨昆交会展览展示的各项筹备工作,吸引国内外企业到我市投资和开展经贸合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蒙自市参加2018年南博会暨昆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蒙自代表团,负责组织、协调、筹展、参展、督办等工作。
团 长:姜 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团长:赵渐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玉龙 副市长
杨云鸿 副市长
尹 艳 副市长
成 员:汪永安 市政府办主任
戴 鹏 市发改局局长
刘 毅 市工商信局局长
孙 静 市招商局局长
张国飞 市农科局局长
杜志明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李宝莉 市卫计局局长
陈 飞 市旅发委专职副主任
刘乙佑 市工商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筹展、布展、参展、洽谈、签约等具体事务。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工商信息局局长刘毅兼任,副组长由市工商信局副局长刘乙佑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工商信局商贸科,工作人员从市工商信局商贸科抽调。
负责草拟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电;负责与省博览局相关处室及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洽相关事宜;负责收集整理提供蒙自形象展示图片资料,督促相关场馆按时按质完成展示设计和施工任务;负责办理蒙自市政府代表团人员、车辆的有关证件;负责收集整理展览展示、经贸洽谈、产品交易等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企业展洽组。组长由市农科局局长张国飞兼任,副组长分别由市发改局、市工商信局、市农科局、市文体旅广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工作按照南博会暨昆交会专业馆展区布局要求,分别由各部门对接州级部门相关科室做好各展馆内企业的布展工作。即与旅游馆牵头单位州旅发委市场科、农业馆牵头单位州农业局经济信息科、制造业馆牵头单位州工信委装备科、新材料馆牵头单位州发改委产业协调科、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馆牵头单位州卫计委中医科和州科技局社会事业科技和综合管理科、文化创意馆牵头单位州文体和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科联系衔接;负责组织各类企业的参展工作,接洽相关事宜,工作人员由各部门自行抽调。
企业展洽组负责根据省、州要求,对接好蒙自参展企业的展位、位置及其他工作事项;督促落实各部门组织各企业进入南博会暨昆交会各专业馆参展;负责对参展企业、参展商品进行审查,按要求向省、州相关部门上报全市参展企业、参展商品名单等相关资料;负责督促、指导参展企业按照省执委会要求布展、参展、撤展;负责督促落实各企业邀请国内外采购商(客户)参加2018年南博会暨昆交会,并按要求向省执委会相关部门上报相关资料;负责收集整理组织企业参展、洽谈、成交的相关情况并撰写上报工作总结;完成代表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洽谈签约组。组长由市招商局局长孙静兼任,副组长由市招商局分管领导兼任,工作人员从市招商局、市工商信局相关科室抽调。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内资科,联系电话:3812075。
负责收集、筛选、整理招商引资项目,协调组织项目洽谈签约工作;负责编印我市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和项目资料管理发放;负责督促落实签约项目、签约外商(客户)邀请及组织签约;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成果统计上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服务组。组长由工商信局局长刘毅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工商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工商信局财务室、办公室抽调。后勤服务组设在市工商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725981。
后勤服务组负责制作、发送市级领导参会请柬;负责安排落实参会期间市级领导食宿接待等事宜;负责参会期间有关票证管理分发;负责落实会议经费预算等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参会参展要求
根据省、州相关要求,为支持各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参会参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8年南博会暨昆交会蒙自代表团将按照省、州统一要求,分部门组织企业按时参会参展。为鼓励各类型企业积极参加2018年南博会暨昆交会,宣传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企业申报参加展会的展位费由市级部门积极向州级牵头组展部门对接补助份额。
(二)勤俭组织会展,从严控制参会人员。市发改局、市工商信局、市农科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市招商局、市文化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南博会暨昆交会工作人员。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企业参展的事宜,并报综合协调组汇总;蒙自代表团参会人员控制在10人以内,如没有企业参展,参会人员控制在5人以内,费用自理。
(三)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暨昆交会,并督促参展企业认真准备进出口商品货单,积极参与投资、贸易、经济技术协作洽谈等,宣传展示好企业、企业商品。积极联系并邀请国内外客商到会,认真做好商品参展、业务洽谈工作。企业邀请客商参会参展、洽谈签约,费用自理。
(四)参加南博会暨昆交会新闻报道工作人员为蒙自电视台1人、《今日蒙自》1人。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4月11日前,市级参加南博会暨昆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联络人员名单上报综合协调组,(联系人:孙彩菱;电话:3742885;邮箱:scmyk@126.com)。4月12日,综合协调组上报我市名单至州综合协调组。
(二)4月12日前,综合协调组上报蒙自代表团参加南博会暨昆交会人员名单(报州综合协调组,电话:3732256),企业展洽组各相关部门上报参展企业、参展商品名单,项目洽谈签约组上报签约项目、参加签约企业人员名单(报州洽谈签约组,电话:3732752)。参展企业、参展商品名单按对口专业馆分别上报州级相关牵头部门。
(三)4月30日前,市级相关部门确定南博会暨昆交会红河展区设计施工方案,签约项目、参展商品、参展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四)5月18日前,完成蒙自市代表团个人办证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上报省、州审核办证。
(五)6月10日前完成展馆装饰任务,6月13日前由市级相关牵头部门组织协助企业完成布展工作,并迎接州南博会暨昆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执行委员会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