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54
-
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蒙政办发〔2018〕18号
-
发布日期2018-04-24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
现将《蒙自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目录》中,乡镇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市级部门委托乡镇审批的事项1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维护《目录》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按照《目录》履行工作职责,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乡镇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本乡镇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7〕64号)相关规定。各乡镇要在4月20日之前,对应调整修改权责清单、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窗口和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已经录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确保乡镇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窗口、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完全一致。同时,各乡镇于4月18日前将调整修改的权责清单报市编办,联系人:赵丽莉,联系电话:0873-3720440,邮箱:mzbb3720440@163.com。
三、规范权力运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乡镇审批的,市级各部门不得再进行审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要把《目录》中列明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中心实施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附件:蒙自市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附件【18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