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55
-
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蒙政办发〔2018〕97号
-
发布日期2018-09-27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2011〕16号)文件及《红河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淘汰落后产能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蒙自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玉龙 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皓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毅 市工商信局局长
成 员:李锦程 文澜镇镇长
时国满 新安所镇镇长
彭 岗 雨过铺镇镇长
陆俊宇 草坝镇镇长
龙艺文 芷村镇镇长
余 飞 鸣鹫镇镇长
李叶飞 老寨乡乡长
牛 江 冷泉镇代理镇长
杨文超 水田乡乡长
马建婷 期路白乡乡长
张 云 西北勒乡乡长
周 磊 红河供电局蒙自分局局长
师向忠 市工商信局副局长
汤吉帆 市发改局副局长
赵 伟 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家全 市环保局副局长
代云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马韶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由师向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镇(乡)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