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7-09245
-
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蒙政办发〔2017〕145号
-
发布日期2017-09-25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公共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为切实加强蒙自站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解决站前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营运等市民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蒙自作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城市品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结合蒙自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开展蒙自市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依法依规查处蒙自火车站车辆乱停放乱和非法客运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站前广场交通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净化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运输市场,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
(二)规范站前广场停车秩序,公交车、出租汽车及社会车辆停放在各自停车位上,禁止乱停乱放。禁止从事非法营运的、燃油助力车(港田车)、违法机动车进入蒙自站站前广场。
(三)规范站前广场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停车场建设进度,合理划分车辆停车线。
(四)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方便乘客购票及乘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蒙自站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玉龙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建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海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帅忠 市住建局局长
戴 鹏 市发改局局长、市铁建办主任
薛永伟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包德勇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林 琳 市信访局局长
成 员:钱海波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骆继尧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华勇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沈 冀 市道路运输局局长
黄 文 市发改局副局长、市铁建办副主任
李虹芸 市文体旅广局副局长
李宏武 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交警大队,由钱海波任办公室主任,市住建局杨杰,市道路运输局沈冀、市城市管理局周华勇,市铁建办黄文为工作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好火车站综合整治工作。
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接替工作,不再另行文。
四、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
1. 依法打击和查处“黑出租”、未取得运行资质(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轿车、面包车、三轮燃油助力车(港田车)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2. 优化设置通达火车站的公交线路;
3. 在公交车站台、汽车站设置通达火车站的乘坐路线标识;在站前广场设置禁停指示牌,在进站道路合适路段设置禁止逆向行驶提示牌。
4. 严格加强对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的从业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按时发车,不拒载,不跳站点,提高出租车、公交车行业服务质量。
(二)市公安局
1. 依法对进入蒙自火车站站前广场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各类违法机动车进行查处;严禁从事非法营运载客燃油助力车(港田车)驶入火车站;
2. 规范火车站站前广场机动车停放秩序,严肃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3. 对整治过程中参与聚众闹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带头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的行为依法坚决打击。
(三)市住建局
1. 推进火车站进站道路建设;
2. 在进站主要道路特殊路口设置通达火车站标识标牌;
3. 做好火车站站前广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绿色通道建设和管护工作(绿色通道近期如无法完成,建议先修便道,并在站前广场设置绿色通道指示牌,指引车辆通行)。
(四)市城投公司
1. 加快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
2. 做好停车场日常停车管理工作。
(五)市城管管理局
1. 科学合理规范施划公交车、出租车及各类社会车辆停车泊位,将公交车停车位划到站前广场最前方,方便乘客乘车,确保乘客优先选乘公交车;
2. 每天抽调执法工作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执法行动;
3. 负责站前广场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整治工作。
(六)市发改局(铁建办)
1. 加强与火车站联系,根据乘客使用自动取票机情况,必要时增加自动取票机;
2. 协调火车站做好自动售票机的日常维护工作,如有故障,及时排除;
3. 协调火车站在购票人员增加的情况下,增开售票窗口,确保乘客顺利乘车。
(七)市文体旅广局
1. 制订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策划综合整治新闻宣传工作。
2. 在市电视台、广播电视台设立综合整治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整治成果,曝光各种陋习。
3. 在市电视台通过游走字幕进行综合整治宣传教育。
(八)市信访局
1. 做好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综合整治工作信访事项。
2. 配合参与涉及火车站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信访事项的处置工作。
3. 收集、研判和报送涉及火车站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信访信息。
五、工作步骤
蒙自火车站(蒙自站)站前广场综合整治分2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9月 1日至 9月 5日)。针对蒙自火车站站前广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整治工作需要,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三个部门每天分别抽调一个执法工作组,每组不少于3人,全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正常上班)开展蒙自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整治工作,执法工作组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执法工作组指定1位成员为记录员,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痕迹资料(取证、影像资料)的记录、整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每天须将《蒙自火车站站前广场道综合整治查处报表》(附件1、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一周整治情况报领导小组。
(二)巩固深化阶段(长期)。一是按照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要求,认真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深化火车站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铁建办等部门人员组成日常联合执法工作组,同时,建立《火车站日常联合执法工作组管理制度》,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对站前广场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大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合力攻坚机制,共同推动火车站站前广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推进。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充分运用多种处罚手段和管理措施,形成严管氛围。同时,要正确处理从严治理、依法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语言、执法程序。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好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市民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知晓整治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倾力支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将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蒙自火车站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做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同时,各部门要互通情况,建立信息共享、重大事件报告和共同研究解决应对措施工作机制,切实化解工作矛盾,解决工作困难。
附件【蒙政办发(2017)1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