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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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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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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发〔2017〕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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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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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政务服务大厅调整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自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政务服务大厅调整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蒙自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政务服务大厅调整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投审办〔2017〕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25号)、《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17〕108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深化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的决策部署,2017年9月30日前,州本级、蒙自市、文澜镇、银河社区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应用测试工作;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对州、蒙自市政务服务大厅和文澜镇为民服务大厅进行调整改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蒙自市文澜镇、银河社区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文澜镇、银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应用测试
1.在蒙自市、文澜镇、银河社区3级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应用,完成10个办件量大的部门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实现全程可办。
2.完成全省互联网门户蒙自市本地化数据调整加载。
3.实现蒙自市实体大厅智能化设备与全省网上平台的数据对接应用。
4.蒙自市选取市发改局、市残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应用试点部门。其中:
(1)市发改局侧重测试内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流程;
(2)市残联侧重测试即办件的业务流程;
(3)市林业局(3个事项有3个自建系统)侧重测试3个事项办理之间如何联通;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侧重测试部门业务系统如何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功能的整合;
蒙自市文澜镇选取新农合、养老保险办理窗口(有自建系统),侧重测试部门业务系统如何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功能的整合。
蒙自市银河社区选取民政、计划生育窗口(用组织部门的党建系统),侧重测试部门业务系统如何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功能的整合。
5.配合做好省级平台基础功能模块开发及测试工作,反馈系统使用期间的需求和问题,完成必要的功能提升和优化。
6.做好平台测试中必要的操作和维护培训。
(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1.梳理编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各部门对行政职权、内部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确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事项划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即办件交由部门窗口现场办理,承诺件交由“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推动应进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向政务服务大厅全部进驻、集中办理,解决政务服务事项“两头办理”、“办事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类别、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收费和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
3.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群众提交的材料,明确名称、依据、格式、份数、受理方式、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三)整合部门窗口,实行“一窗受理”
1. 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由“投资项目审批”、“企业设立”、“民生事务”等组成的“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承担所涉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发证职能,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审批部门承办的即办件仍由部门窗口受理审批,构建形成一个“综合窗口”与多个即办窗口并存的“1+×”政务服务大厅受理模式。
(1)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事项纳入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周期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申报、一窗取件、并联审批、全程监管”的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促进审批提速。
(2)企业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面对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许可等事项纳入企业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注册登记、经营许可联合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证联办”模式,着力推进工商登记与涉及后置审批事项进行“证照联办”,分行业统一受理、联合办理。
(3)民生事务综合受理窗口。将面向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主要办理公安、农科、卫计、民政、民宗、城市管理、烟草专卖、团市委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作为蒙自市政务服务二号大厅为群众提供社保、医保和人力资源等政务服务。
2.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授权工作。涉及“一窗受理”的部门应向政务服务管理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职能。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刻制字样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专用章”,印章由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专人保管和使用。
3.配齐综合受理服务队伍。由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按需聘用一批服务人员,专职负责“综合受理”窗口的事项受理、咨询、交接、出件等工作。服务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业务培训由各审批部门负责,切实做到先培训再上岗。同时,运行初期,由各部门业务人员指导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受理,确保受理工作不脱节。拟招聘综合受理服务人员8人。
(四)调整改造政务服务大厅
1.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系统部署运行环境准备工作。由政务服务管理局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计算机网络服务资质的企业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维护,满足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需求,确保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高效稳定运行。
2.整合部门窗口,按项目归类设置服务区,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将政务服务大厅划分为企业事务综合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区、商务中心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5个主题服务区。
3.在现有政务服务大厅功能设施基础上作如下窗口调整:
(1)一楼大厅右侧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税局2家窗口;
(2)一楼大厅左侧设民生事务综合受理区,包括公安、民政、卫计3家窗口;
(3)二楼大厅左侧设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区,包括发改、林业、交通、环保、国土、水务、住建、气象、文体旅广、工商信、安监、地震、消防大队、移民14家涉及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
(4)二楼大厅右前侧设民生事务综合受理区,包括教育、财政、农科、民宗、统计、编办、城市管理、烟草专卖、团市委9家窗口;二楼大厅右后侧设企业综合受理区,包括市场监管局窗口。
4.在政务服务大厅进门位置设立咨询服务台,按需配置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取号机等自助设备;在一楼服务区设立群众等候休息区,配备自助图书馆、休息座椅、饮水机、手机充电站、报纸书刊,提供免费Wi-Fi等多种便民设施;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商务中心综合服务区,引进快递、打字复印等设备,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民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9月14日—9月30日)
1.完成试点前期的调研、梳理和准备工作。
2.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调整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编制。
3.召开市级各牵头部门、文澜镇、银河社区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动员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应用测试。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3.整合部门窗口,实行“一窗受理”。
4.调整改造政务服务大厅。
5.开展试点经验总结。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总结提升前期工作试点实施成果,形成成熟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在全市实施,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全市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列入运行测试试点工作的9家市级单位和文澜镇、银河社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制订工作方案,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审批科室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职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严格督查考核。蒙自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授权不充分、工作开展不力、效果差的部门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监察局依纪依规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