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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5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办发〔2017〕181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蒙自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蒙自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8号)精神,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决定成立蒙自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全市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研究建立跨部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市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归集工作;研究全市无照无证经营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云辉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专职召集人:刘忠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 瑜 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陈雁斌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乙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学清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谈任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发灿 市民政局副局长

  曹鸿昌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成刚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 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姚 强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进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陆锦州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树学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兴科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福周 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肖林红 市卫计局副局长

  李学伟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 飞 市旅游局副局长

  普云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 妮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孟菊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宋佳阳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王 敏 市招商局副局长

  普宏坤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展明 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李岷航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永翔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孙 蒙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杨国弘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范兴忠 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曹 玻 中国人民银行蒙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罗武杰 中国银监会红河监管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专职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和协调解决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联席会议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专职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