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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22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蒙自市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蒙自市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级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简称“绿剑行动”)检查验收、环保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为及时整改蒙自市自然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全面整改“绿剑行动”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蒙自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坚决遏制保护区涉林违法违规行为蔓延势头,有效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为我市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改原则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深刻认识对自然保护区内非法人类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二)明确责任,履职到位。明确清理整顿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三)各级联动,配合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属地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按照部门职责抓好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市、乡、村要多方联动,步调一致,通力协作抓好清理整顿工作。

  (四)强化督查,追责到位。对存在的整改问题,市政府组成专门的督查组,按照各个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对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

  三、整改内容

  (一)“绿剑行动”和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我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

  蒙自市水田乡嘎马底村委会嘎咪河擅自修建蕉地公路、种植香蕉非法占有林地行为。

  整改内容:终止农地流转合同,2017年5月底前全面拆除香蕉地里的工棚、撤出民工;逐步退出香蕉种植,采取自愿退耕还林的方式恢复植被;封闭蕉地公路。

  整改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拆除人工设施,2017年12月30日前退出现有香蕉种植地,完成香蕉地的退耕还林任务,恢复植被。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水田乡。

  责任人:曹剑、李羿、杨文超。

  (二)建立长效机制和规范化管理问题

  1. 自然保护区资源现状的摸底

  整改内容: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资源现状,动态密切监测各种人为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精准进行整治。

  整改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深入调查摸底;长期进行动态密切监测。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田乡。

  责任人:曹剑、杨文超。

  2. 自然保护区标示标牌的完善规范

  整改内容: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标示标牌的完善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17年5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田乡。

  责任人:曹剑、杨文超。

  3. 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教

  整改内容: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周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管护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田乡。

  责任人:曹剑、杨文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转变作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切实提高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识,举一反三、改进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落实,从改进作风入手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二)履职到位,压实责任。水田乡是整改行动的地方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把各项整改任务压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是行业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迅速行动,整改见效,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三)规范管理,及时恢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确保依法依规使用林地。通过整改后,毁林开垦的要切实做好退耕还林,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的,必须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时复绿,直到收回林地,切实遏制住林地非法流失。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市政府根据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启动督查督办。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整改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督查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抓好跟踪督促落实,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整改,按时上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1月25日前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于2月24日、5月26日前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市林业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领导审阅后上报州级。

  联系人及电话:安明开  3730909  15987321950

  QQ邮箱:245124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