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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贯彻执行《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等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在保障肉蛋奶供给的同时,大量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法〔2017〕48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于2017年12月22日、2018年4月2日相继印发了“工作方案”。对此,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法〔2018〕18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全市11个乡镇、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供电局 等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后正式印发。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确立政府支持,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综合治理、整市推进的工作方针。
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应达到100%,全市总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农村散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应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模式消纳粪污,并做到可持续运行。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畜禽规模养殖业主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畜禽规模养殖场负责人是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建设畜禽粪便集中收储无害化处理中心。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相对集中且交通便利的地区建设年产10万吨级的区域性畜禽粪便集中收储无害化处理中心。
三是加大农村畜禽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契机,建设田间液肥输送干管、配套水肥一体化首部系统,提高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
四是强化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通过示范引领、技术培训、普及推广等多种方式,加快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
五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相关防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环评制度与体系。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按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养殖情况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制度。对未依法依规进行环评影响评价并造成环境污染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保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罚或强制责令其关闭。
六是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和履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及登记表管理制度,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
七是明确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和部门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围绕工作目标及任务,从组织领导、优惠政策、政策扶持、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科技支撑、宣传引导、绩效考核方面提出了八大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