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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rmzfbgs/2025-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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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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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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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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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文字解读:《蒙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印发了《蒙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办公用房统一权属变更登记工作是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调余补缺、节约集约使用、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办、云办、红办、蒙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2020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管局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0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文件,明确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过程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因此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当前这一政策红利的窗口期,抓紧时间推动工作的落实。
二、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蒙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摸清底数、理清产权,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完整,为办公用房的规划、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通过权属统一登记,实现办公用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工作目标、登记范围、工作内容和时限、工作步骤等。具体包括:
1、工作目标:2025年9月底前,由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协调组织办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市机关事务局名下,各单位配合完成。
2、登记范围: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除学校、医院外所有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及其土地;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及其土地等;使用财政资金,与市直党政机关一同建设、共用办公院落的非党政机关占有、使用的土地、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历史沿革为市级党政机关的房产地产且资产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现为非党政机关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属的房产地产。
3、工作内容和时限: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办公用房权属已登记且没有进行担保抵押的党政机关,计划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办公用房权属尚未登记、手续不齐全等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计划2025年9月底前完成权属移交及转移登记。
4、工作步骤:实施方案将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摸底分类、统一登记等阶段,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在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在摸底分类阶段,通过自查清理、梳理核查,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办公用房的形成过程、权属登记情况以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
在统一登记阶段,分期分批推进实施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和资产划转工作,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市机关事务局名下后,市机关事务局与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实施,《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供经费保障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规范蒙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权属统一登记,将实现办公用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效破除使用部门的“地盘意识”和“私有意识”,解决办公用房资源苦乐不均、闲置浪费等问题。同时,将为办公用房的统筹调配和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