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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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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mzscszhz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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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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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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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起草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22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传真:0873—3060770,电子邮箱:zhzfjzcfg123@126.com,邮寄地址:蒙自市天马路19号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