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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2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3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关于《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新安所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5月17日在新安所街道办事处党校举行了《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年4月11日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4年5月9日在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确定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事项,同时按时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6—29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9—22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土地管理和规划的专家2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在《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9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新安所街道办事处党校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2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9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9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蔡吉斌副主任主持,决策发言人刘国鹏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7人提出了意见建议,22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6.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7.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8.听证会总结;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加大农村宅基地布局,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求;鲜果加工产业是新安所新兴产业,应预留足够发展空间;医疗、教育布局建议再扩大空间,在现有基础上规划过于保守。

  (二)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建议将新安所非遗特色文化、非遗美食、特色美食等纳入规划;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中,是否将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纳入规划。

  (三)根据蒙自市2020年林地一张图及2023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建议技术部门对新安所街道森林覆盖率再进一步核对完善数据。

  (四)因场地限制,新安所中学功能区规划不合理,缺乏一所初级中学所必需的各项功能及场地,请街道大力支持完成新安所中学东部预留地规划用地的征收,为下一步改扩建奠定基础。

  (五)新安所中心小学、响水河小学学校用地人均面积不足,没有符合国家教育提出的运动场地,建议在新安所中心小学和响水河小学两所学校之间是否考虑规划出学校用地,将两所学校合并成一所学校。

  (六)建议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规划。

  (七)建议增加布点有机垃圾处理站,保证配套设施助力产业发展。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

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