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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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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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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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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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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举行《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动蒙自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招生政策,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结合我市招生工作实际,市招生委员会拟制定《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鉴于该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拟制定的《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代表名额为23人,其中:
(一)本市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人数时,由市招生委员会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二)由市招生委员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并由该部门推荐代表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报名人需如实填写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与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信息。(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下午17:30。
(三)现场报名地址: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209室。
(四)电子邮箱:279318183@qq.com。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招生委员会将于2024年1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以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参会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陆洪巧,联系电话:0873~3856906
附件:1. 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
2.蒙自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占用标记实施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特此公告。
蒙自市招生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