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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rzyj/2024-0004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受蒙自市人民政府委托,蒙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9月26日在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了《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听取社会各界对《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听证地点: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准备情况

2024年8月19日,按规定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的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4年9月10日,按规定在蒙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宜。

四、听证会召开

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听证会在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听证主持人:李 达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决策发言人:刘红艳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监察人:刘 巍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听证记录人:苏陈波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周红英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技术服务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听证代表名单:

吕石忠 市人大代表、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光明 市政协人资委主任、政协委员

罗文奇 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副主任

夏金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文龙 市税务局副局长

贺映萁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世江 市林草局副局长

丁华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禹希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孙艳月 蒙自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许 庆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倪启伦 市工商信局副局长

靳 勇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白佳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陶玉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 强 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副局长

孔 耀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 伟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金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处副处长

骆继尧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丽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春东 市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主任

牛应琴 文澜街道副主任

普振兴 雨过铺街道副主任

陈思宇 芷村镇农财中心副主任

尹小榕 文萃街道副主任

张海哲 观澜街道副主任

蔡吉斌 新安所街道副主任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8人,实到听证代表28人,听证会参加人员共34人。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2.由听证决策人对本次听证内容的有关内容进行简要说明

3.技术单位对(草案)进行汇报

4.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技术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5.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会议总结

五、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28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认真做了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把大屯海片区管理范围纳入定级范围,建议征求三海管理局意见,进一步核对范围。道路名称标注错误,建议把环湖东路写成滨湖东路;

采纳情况:已采纳,道路名称按要求修改完善。定级范围对接核实,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修改完善。

2.经开区图纸出现了蒙自产业园区的标注,建议认真核对信息;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修改完善。

3.打马坎写成了打马饮,建议认真核对文本,不要出现错别字。

采纳情况:已采纳,并修改完善

4.是否可以增加混合用地基准地价?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用地海分类中无混合用地分类名称,不符增加条件的,故不予采纳该意见。

5.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处于低迷状态,居住用地的基准是否根据市场行情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

采纳情况:已采纳,根据意见征询和听证的意见,结合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本次居住用地的价格与上一轮相比下调了1-2%左右。

6.建议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至蒙自市中心城区Ⅰ级?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考虑到经济的发展状况、土地市场状况和区位因素不同,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与中心城区有明显的差距,故价格不做调整。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参会听证代表对《蒙自市中心城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及蒙自产业园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我局将综合考虑本次听证会参会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