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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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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mzscszhz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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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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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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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备案登记公告
为促进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蒙政办发〔2023〕7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到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运营报名备案登记。地址:蒙自市天马路19号503办公室,咨询电话:0873—3060768。
一、经营备案依据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蒙政办发〔2023〕72号)
二、报名备案登记对象
需要在蒙自市内进行运营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
三、办结时限
(一)自通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备案企业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段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需准备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企业法人无法现场报名请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二)自报名备案截止时间起10个自然日内(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接收运营企业提供相关评审资料(注:申报材料一份自行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参与。
(三)评审小组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8日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审定工作。
附件:《蒙自市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蒙自市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备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