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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3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情况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情况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部署,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通知》(红医保发【2020】45号)精神,对医疗保险征收施行一减一缓一延政策。

一减。对全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2-6月,我局为1359家参保企业减征参保费用共计2758万元,减征涉及参保人共计25816人。

一缓。对受疫情影响,经减征等帮扶措施后,缴费仍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时间不得跨过2020年12 月31日。缓缴期满后缴纳保费的免征滞纳金。

一延。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至2020年6月25曰,截止日期前缴费的参保居民可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