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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fhcxjs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5
  • 时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蒙自市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

《蒙自市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主要是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现街区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完善功能结构,促进街区的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为街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风貌的整体性保护及规划建设提供管理依据。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1年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文物局公布大理古城等14片街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大街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五个牢牢把握”,扎实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为目标,统筹保护利用,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街巷街区,同时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单体、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避免出现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拆除等现象,确保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以下简称“街区”)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特编制《规划》。

二、《规划》编制思路、主要结构

《规划》全面深入挖掘、科学评估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和价值,重点保护街区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引入公共活动和现代功能,提升街区整体品质,规划集旅游休闲、文化展示、商业服务于一体的历史文化街区,使之成为蒙自历史风貌和文化展示窗口。

按照这个思路,在规划结构上包括11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规划总则;第二章介绍“街区”历史文化价值与特点;第三章介绍保护原则与内容,包括保护原则、保护策略、保护内容、保护区划、管控措施、保护区管理规定;第四章介绍建(构)筑物与历史环境要素分类保护整治,包括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保护、历史街巷保护、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整治、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与整治、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整治;第五章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保护对象、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第六章土地使用与规划控制,包括用地规划、建筑高度控制、用地与建筑物功能兼容性规划;第七章设施环境改善规划,包括道路交通系统规划、蓝绿空间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安全防灾规划;第八章街区活化利用建议,包括活化策略、功能活化、构建街区旅游体系;第九章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分期实施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第十章附则,包括成果构成、适用范围、规划管理权属、强制性内容;第十一章图纸,包括现状评估与保护规划图、图则。

三、《规划》编制依据和保护原则

(一)主要依据。《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年修订)、《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2012年修正)、《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14年)。二是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程序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三是技术标准,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4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文物建筑开放导则(文物保发〔2019〕24号)》《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55035-2023)》《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云南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2023年)。四是相关规划,包括《红河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蒙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蒙自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二)保护原则。一是整体性保护原则。整体保护街区的基本轮廓、格局、巷道系统和历史环境要素。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建筑的整治与利用应以不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文物古迹为前提,尤其是街巷格局需要保持完整的原貌。二是多样性保护原则。街区在历史的演变中,具有较强的多样性和包容性特征,包括各个历史时段的文化、习俗、建筑、服装等均是历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街区的多样性特征,是对整体性保护的重要补充。三是真实载体保护原则。历史文化遗产能够直观地提供遗产外表及内部的信息,是传递历史信息的重要来源,不仅本身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还是原有城市体系的组成部分,离开了原有空间,其文化价值将大大降低,因此应尽可能保护真实的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环境。四是保护与利用结合原则。历史文化街区既有历史价值也有实用价值,从实际生活出发,它的活态传承需在保持形制、外表、整体风貌的传统样式基础上进行内部的现代化改造,使保护与利用相结合,通过“合理利用”实现“有效保护”。五是可持续性保护原则。根据“循序渐进、有机更新、居民参与、动态保护”的原则,避免大拆大建,采用“条件成熟一个院落实施一个院落”的方法,循序渐进,小规模进行修缮与建设。同时通过政府政策性鼓励和引导,使居民主动参与到街区的保护整治行列,建立长效机制。

四、《规划》的规划目标

全面深入挖掘、科学评估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和价值,重点保护街区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引入公共活动和现代功能,提升街区整体品质,规划集旅游休闲、文化展示、商业服务于一体的历史文化街区,使之成为蒙自历史风貌和文化展示窗口。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