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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fhcxjsj/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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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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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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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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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000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任。
2.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转让、房屋抵押、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设计和推广。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采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城建档案工作并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
14.承担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责任。
15. 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筹建、运营、督管工作。收集处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开展好污水再生利用,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环境质量。
16. 满足城镇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负责做好供水范围内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严格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做好供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及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蒙自市城建档案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3.蒙自市工程质量和消防管理监督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4.蒙自市建筑管理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5.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6.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7.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8.蒙自市排水管理处(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9.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产业求突破,高质量推动城乡发展。一是深化房地产业政策扶持。积极响应国家保交房政策,依据15条措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分期分步验收、加强存量房资金监管等多种方式,将2024年度未能完成保交房任务的项目顺利交付;将2025年度交房项目纳入全市保交房范围,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按期交付;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动员取得土地项目,实现顺利开工、投产、预售,有力增加全市房地产投资,保障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政企联动发力。组织我市房企、中介开展“安居蒙自·以旧换新”“乐居蒙自·庆中秋、迎国庆、幸福节”活动,助力市场销售。三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修改《蒙自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蒙自房管云服务平台银行端升级更新,让电子信息化代替企业“跑腿”。四是引导建筑业企业入库纳统。通过靠前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新建项目及早开工建设,促进产值增长;着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及时为企业、项目负责人认证本地区工程业绩,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
2.建管并重提效能,高标准打造宜居环境。一是新建2条市政道路(市政府片区1号支路、4号支路),完善和平一期内部路网配套设施。二是年内完成2024年16个老旧小区259幢4191户61万平方米主体改造任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老化破损、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三是继续推进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古建部分、运动公园、配套道路及南入口建设并及时组织验收,力争2025年3月前完成并投入运营。四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工程进度,完成红河大道(大沙地村至银河路)南侧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五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网建设,2025年计划供水管网新建5公里,改造10公里;计划新建天然气供气管道5公里。六是加强蒙自市、芷村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排水设施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完成省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目标任务;持续对城区进行大规模管网巡查维护及路面易积水点整治,实施蒙自市西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新建雨水管道3900米,对原有雨水管道进行清淤13900m³;七是加快《蒙自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蒙自市绿地系统规划》《蒙自市公园体系规划》《蒙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为蒙自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继续推进阁学街尹壮图故居修缮工作,预计2025年6月前完工。
3.以人为本惠民生,精准化改善住房条件。一是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强引导我市房地产开发及经纪机构规范销售和行业自律,有效杜绝违规信息发布及恶意炒作行为。二是加强物业管理和行业监管。推进《蒙自市物业服务履约考评制度》考评结果运用,抓好物业小区创建整治提升,积极推进《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和《蒙自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蒙自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暂行办法》制定。三是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进度。对棚改项目剩余征收户加大协商及征收力度;督促棚改项目投资人多方筹集资金,正常发放回迁安置过渡费,贷款能正常还本付息;逾期未安置老火车站(天悦城)、联大路东(南湖丽园)、小天鹅3个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推进方案逐步安置逾期未安置户。四是强化住房需求保障。计划完成公共租赁住房保障1200户,其中实物配租300户,发放租赁补贴900户。五是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积极分解下达指标督促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4.标本兼治守底线,高水平加强风险防控。一是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狠抓既有城镇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可控。 二是积极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推广活动,发挥优秀示范工地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工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代发平台“云建宝”推广应用,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四是筑牢城镇燃气“安全网”。对前期所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加快推进蒙自市明义燃气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乾煜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搬迁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5人。在职人员实有120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含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4人(含事业工勤人员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042,579.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42,579.78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5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1,983,169.32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64,484.92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9,645.76元,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94,130.68元,下降5.09%;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3,077,300.00元,增长44.26%,主要是污水处理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16,030,000.00元,污水处理费欠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152,7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50,000.00元,定额补助经费收入比上年减少7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042,579.78元,其中:本年收入63,042,579.7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042,579.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983,169.32元,增长23.4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均为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3,042,579.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042,57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8,179.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130.68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项目支出42,624,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7,300.00元,增长44.26%,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6,030,000.00元,污水处理费欠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152,7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50,000.00元,定额补助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7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800.00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47,190.2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62,693.80元,减少原因是由我单位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2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3,663.36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55,969.42元,减少原因一方面是在职人员与上年对比减少6人,另一方面是从2024年1月开始提高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1,710.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死亡后对无工作且已满50岁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补助。与上年对增加了22,719.72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抚恤人员增加2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4,090.36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3,924.08元,减少原因是2025年行政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各1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4,410.49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44.11元,减少原因一方面是2025年事业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另一方面是2024年10月开始提高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33,286.43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59,781.66元,增加原因一方面是2025年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6人,退休人员增加5人;另一方面是2024年10月开始提高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004.69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行政事业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023.10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40,616.4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48,411.72元,增加原因是2025年调增了基本工资。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偿还2015—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建设贷款本息,与上年对比减少40,000.00元,减少原因是根据还协议,应还本金和利息逐年减少。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597,452.61元。主要用于下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的9个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366,268.91元,减少原因一是2025年事业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二是2025年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774,400.00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费经费支出10,444,400.00元;蒙自污水处理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芷村污水处理厂及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支出31,330,0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10,000.00;定额补助工作经费支出2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7,300.00元,增加原因是蒙自污水处理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芷村污水处理厂及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支出根据污水处理量增加16,030,000.00;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费经费支出根据还款协议减少2,152,700.00;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支出根据还款协议减少40,000.00,定额补助工作经费支出减少760,000.00元。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04,954.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6,266.56元,减少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6人,二是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53,07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3,070.78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808.48元(其中:基本支出809,808.48元,项目支出24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300.52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00.52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6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10,000.00元)。
5.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支出41,77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1,774,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蒙自市污水处理一级A标厂、水源保护地蒙自市芷村污水处理厂、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及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费经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8,860.00元,较上年减少3,120.00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4,430.00元,较上年减少1,560.00元,下降1%,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9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一是接待制度严格化,使公务接待受到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相应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逐步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4,430.00元,较上年减少1,560.00元,下降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430.00元,较上年减少1,560.00元,下降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4年末下属事业单位保有公务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2025预计报废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州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市本级预算项目共有4项。其中: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费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10,444,4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签订的《蒙自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及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支付等事项的补充协议》的协议;污水(包括蒙自污水处理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芷村污水处理厂及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31,33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2024年污水处理情况预估2025年污水处理量;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三级指标,指标值61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蒙自市融资债务收支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统计表;定额补助工作经费,三级指标,指标值24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单位上年度日常运转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9家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包括办公费、物业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对比减少760,000.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6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726,94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291.60元,固定资产8,256,72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34.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42,16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18,789.48元,无偿划转房屋1071.42平方米至市民政局,账面原值908,043.85元,净值358,677.07元;处置公务用车(云G20280)1辆,账面原值80,696.35元,净值7,565.02元,资产处置收入8,120.00元;盘盈公务车(云GS7939、云G78700)2辆,原值422,800.00元,净值28,904.17元;无形资产减少3,560.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6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0111
附件【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180246502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