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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fhcxjsj/2025-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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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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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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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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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1000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责任。
2.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转让、房屋抵押、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市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市政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修、维护、修缮、改造工作。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设计和推广。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采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城建档案工作并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
14.承担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承担城市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责任。
15.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项目的规划、筹建、运营、督管工作。收集处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开展好污水再生利用,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镇环境质量。
16.满足城镇居民及单位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负责做好供水范围内供水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严格做到维修及时、服务到位,让用户满意。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做好供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2.蒙自市城建档案室
3.蒙自市工程质量和消防管理监督站
4.蒙自市建筑管理站
5.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6.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7.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8.蒙自市排水管理处
9.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下属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蒙自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3.蒙自市城建档案室
4.蒙自市工程质量和消防管理监督站
5.蒙自市建筑管理站
6.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
7.蒙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8.蒙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9.蒙自市排水管理处
10.蒙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纳入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市委“151”工作思路全面发力,稳支柱、防风险、惠民生,在提升城市能级上下功夫,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出实招,在转型升级上求突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向优发展。
1.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市政道路建设。新建小他冲进村道路,和平一期市政道路建成通车,完成凤凰路、明珠路2条机动车道8.3万平方米及文萃片区31.7万平方米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二是完成零星市政设施修缮建设。和平一期市政道路完成电力设施铺设,保障片区居民通行、用电诉求;完成红河大道锦绣路岔路口等5处路段隔离栏杆、警示牌建设,提升改造城区标识标线79720㎡、防撞墩533个、斑马线内隔离栅19架、严管街警示标识384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实施滇南中心城市智慧防洪排涝工程。完成天马路与惠民路交叉口等10段道路雨水管道改造,累计新建及改造市政道路雨水管道20.3公里,治理易积水点22个。四是积极推进蒙自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城区6号沟排水主通道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8个错混接口改造,全面完成提质增效错接口改造任务;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完成红河大道(大沙地村至银河路)南侧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提高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五是加快供水、排水、燃气等管网设施建设。全年完成管网建设75.1公里,其中:供水管网25公里、排水管网43.1公里、燃气管网7公里。六是加快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落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2.全力打造宜居绿色城市。一是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通过“评估—反馈—治理”模式,将城市体检结果反馈与城市更新、城市治理有机结合,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提出治理对策及整治建议清单,为解决“城市病”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稳步推进南湖北片区城市更新,有效激发老街经济活力。三是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蒙自市被评为云南省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市。四是绿美行动见成效。完成《蒙自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蒙自市绿地系统规划》《蒙自市公园体系规划》《蒙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初稿;建设春秋印北侧带状公园、蒙自华清中学长桥海示范学校南侧小游园、阳光天悦府南侧口袋公园等游园30个,建设富平壹號府邸一期、府畔壹號一期、霁虹壹家等绿美社区39个,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市级行政中心清风街区、七彩滇南商业街区绿美街区3个。
3.住房保障温度进一步彰显。一是实施房地产优化转型行动。全面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房不认贷、房地产“金融十六条”等系列政策措施。二是推进“保交楼”金融服务。建立蒙自市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将交楼率从58.36%提升至64.36%。三是全力推进“房产学额制”实施,在蒙自房管云服务平台增加“学位占用标记”功能模块并投入使用。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约谈唱衰房地产市场的经纪公司及个人,移交问题线索15条,约谈企业6家;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建设。五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蒙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完成初步修订,《蒙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完成初步制定。六是加快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制定4个逾期未安置棚改项目“一项目一策”推进方案,开展回迁安置户动员工作,目前完成回迁安置224户。
4.扎实推进美丽村镇建设。一是持续改造农村住房品质。完成改造农村危房45户。二是针对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及日常保洁情况,实地指导督促落实村庄清洁行动。三是抓好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管理。对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和芷村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出水指标合格。
5.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年内住建系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6.行业业务管理不断提升。一是着力提升营商环境。二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建立重点项目管控清单并实施清单动态更新。三是规范招投标。办理招标备案15件,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对20个建设项目进行联合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收集进馆2218卷,档案分类合理,馆藏安全有序。五是强化物业服务监管。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民生问题为导向,重新修订《蒙自市物业管理办法》,制订《蒙自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蒙自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暂行办法》,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六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细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923954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239540.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7429989.73元,下降39.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7429989.73元,下降39.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9239540.39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8092.79元,占总支出的6.01%;项目支出328241447.60元,占总支出的93.9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7449085.15元,下降39.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62181.33元,下降9.34%;项目支出减少225286903.82元,下降40.7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了9.34%;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下降了40.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98092.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3887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9217.21元,占基本支出的3.14%。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5485.15元,退休人员人均公用经费11.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241447.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红财建发〔2024〕38号蒙自市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前期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红财综发〔2024〕21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乡镇政府、企业职工宿舍楼改建项目支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补助资金支出255640.00元,主要用于:给符合申请保障房条件的轮候户发放租赁补贴。
3.蒙财存指〔2024〕1号无依据征收国有资产问题整改第一批资金支出13290000.00元。主要用于:整改无依据征收国有资产问题。
4.红财综发〔2023〕47号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967574.05元,主要用于:蒙自市乡镇政府、企业职工宿舍楼改建项目,其中草坝镇128套,期路白乡47套,老寨乡18套,均已竣工验收完毕;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给符合申请保障房条件的轮候户发放租赁补贴。
5.2024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转贷资金支出50415346.29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文汇路,观澜路等四条道路照明工程款、蒙自市天马路西延改扩建工程风光互补路灯投融资项目工程款、鱼水路(学海路-学府路段)工程款、工业园区LS3道路工程款、长桥海环湖西路第二标段工程款、工业园区L8道路工程款、蒙自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款(EPC项目)工程支出。
6.红财综发〔2024〕11号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出15000000.00元,红财综发〔2024〕21号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500000.00元,红财综发〔2023〕47号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9000000.00元,主要用于:16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及配套基础建设。
7.蒙财预指调〔2024〕13号红河机场快速通道项目(永宁段、民航段、长冲段)工程资金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宁段毛石换填,长冲段涵洞建设,民航段衡重式挡土墙建设工程。
8.蒙财预指调〔2024〕167号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3号道路项目资金支出49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3号道路的建设。
9.蒙财预指调〔2024〕14号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绿美城市项目监理费。
10.红财综发〔2024〕40号2024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支出238050.00元,主要用于:给符合申请保障房条件的轮候户发放租赁补贴。
11.红财建发〔2024〕38号蒙自市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支出8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2.蒙财预拨〔2024〕7号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工程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悬臂式挡土墙、雨水管工程建设。
13.蒙财发〔2024〕1号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03114.38元。主要用于:偿还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015—2019年)省级统贷项目资金,贷款本息由省、州、县市三级按1:1:1比例筹措,归集到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还本付息,2024年蒙自市应支付本息603114.38元。
14.蒙财发〔2024〕1号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厂运行经费支出3300000.00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厂运行支出,2024年累计污水处理量约为1478万立方米,污水出水达标率97%以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厂区全年正常运行,未发生相关安全生产事故。
15.蒙财发〔2024〕1号定额补助工作经费支出544692.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业务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单位正常运转。
16.蒙财发〔2024〕1号水源保护地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支出1400000.00元。主要用于:芷村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支出,2024年累计处理量约为35.5万立方米,污水出水达标率96%以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17.蒙财发〔2024〕1号蒙自市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生产运行经费支出7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草坝镇、冷泉镇、鸣鹫镇、老寨乡、西北勒乡、水田乡、期路白乡共七个污水处理厂站的生产运行,累计处理量约为34.75万m3,污水出水达标率97%以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18.蒙财发〔2024〕1号滇南中心城市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经费支出175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支出,2024年污水处理水量为1135.57万吨,污水出水达标率90%以上。
19.蒙财发〔2024〕1号蒙自、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欠款经费支出1950000.00元。主要用于:偿还2014年至2019年欠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根据2020年6月蒙自市政府与红河州水务投资公司签订的协议,分期还款。
20.蒙财基指〔2024〕7号、008号返还川渝地产大园梓片区土地出让金支出2627855.88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大园梓项目)15C-4-14、15C-4-15地块土地出让金。
21.红财建发〔2024〕12号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补助(国债)资金支出79999175.00元。主要用于:完成7条雨水管改造,新建雨水管10.5公里,配套雨水口318座、检查井(沉泥井)436座及附属设施工程。
22.红财建发〔2024〕80号红河州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实施市政燃气管网改造10.2公里,庭院燃气管道8.5公里,安装安全装置2320套,雨水管网改造5.6公里,供水管网改造32.7公里。
23.蒙财预拨〔2024〕1号联大路东片区项目履约保证金资金支出9000000.00元,蒙财预指调〔2024〕11号联大路东片区项目履约保证金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联大路东片区项目履约保证金资金。
24.红财债发〔2024〕30号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省级专债)工程资金10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支出,完成场地平整及围墙、高低压配电、综合楼、配电间及鼓风机房、二次沉淀池、A2O生化反应池、污泥脱水车间、汽水反冲池、网格絮泥斜管沉淀池、进水泵房完成加药间、细格栅及回流沉砂池、排水排泥池、紫外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及废液间、污泥浓缩池、储泥池等土建主体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96338.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18%。与上年相比减少54274548.72元,下降21.67%,完成年初预算的384.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807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完成年初预算的93.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慰问支出1000.00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6749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4227.52元;死亡抚恤金支出207920.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数48600.00元,决算数1000.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2319632.78元,决算数1984227.52元,差异原因是2024年12月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在2025年1月缴纳;三是死亡抚恤金补助预算数18990.60元,决算数207920.90元,差异原因是2024年新增死亡人员2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353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完成年初预算的89.84%,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在2025年1月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029873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1%,完成年初预算的316.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153539.99元,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2406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400694.24元,公用经费支出561414.97元,联大路东片区项目履约保证金支出23290000.00元,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统贷项目支出603114.38元,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支出1000000.00元,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经费支出9150000.00元,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补助(国债)资金支出79999175.00元,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3号道路项目支出4900000.00元,2024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支出5800000.00元,2024年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支出2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新增市级预算项目资金;二是年初预算数不包括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红河机场快速通道项目及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新增市级预算项目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20599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2%,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86%。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38500000.00元,保租房装修支出2217574.05元,发放一卡通租赁补贴993690.00元,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49472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只预算了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支出、保租房装修支出、一卡通租赁补贴支出均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980.00元,决算为399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72.39元,下降12.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990.00元,决算为38057.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7%,完成年初预算的2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990.00元,决算为18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62.39元,下降1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元,较上年增加18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980.00元,支出决算为399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872.39元,下降12.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990.00元,决算为3805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990.00元,决算为18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逐步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切实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2024年的公务用车维修费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762.39元,下降1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440.00元),较上年增加189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未支付2024年公务用车维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下乡、建筑工地巡察、污水处理厂作业巡查及污水管网应急抢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北斗定位系统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7人)。主要用于接待中法遗产之村考察组1批次17人、通海市城市管理局到我局学习垃圾清运1批次4人、思茅市住建局到我局学习垃圾清运1批次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6月,在进行资产清查时下属事业单位盘盈公务用车2辆。报废公务用车1辆,2024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除此之外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217.21元,比上年减少64256.76元,下降8.8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和公务用车随机构划出,2024年的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是2023年度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4300.00元 ,2024年度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仅1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慰问及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726947.60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291.60元,固定资产8256721.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34.3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42164.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18789.48元。无偿划转出房屋建筑物1071.42平方米,账面原值908043.8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0696.35元,处置收入812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2790.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8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17574.0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41.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8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87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职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年度计划任务设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由蒙自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审核,最终由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定。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301133301111
附件【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