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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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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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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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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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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第九委员活动组:
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上,第九委员活动组提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养壮大市场主体的建议》(第53号提案),市人民政府已转交市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蒙自市政协第九委员活动小组提出“切实转变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切实维护营商环境领域的法治秩序、切实加强营商环境的有效监督、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五个方面的建议,蒙自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将委员建议融入工作计划,逐步探索试行,办理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近年来,蒙自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贯穿各领域工作,通过“建”字为先健全机制保障效能提升、“服”字为上多措并举促进环境优化、“解”字为要破题纾困激发经济活力,凝聚社会真情,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发展。2021、2022年度,蒙自均入围“云南省县域经济10强县”。202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74.81亿元,位居中国西部百强县第37位。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红河州第一。
一、关于切实转变观念提升法治素养问题。2022年以来,蒙自市突出法治护航企业发展重点,抓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建立法治保障机制。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创新示范、突出区域特点,结合实际建立服务市场主体的一系列法治保障机制,整合公、检、法、司力量资源,建立法院“多元调解+绿色通道”、检察院“法治引领+能动履职”、公安“服务前移+共建共治”、司法“律所参与+商会互动”的“4+N”多元解纷服务机制。在文萃街道打造全市法治护航企业发展中心示范点,为企业提供“菜单式”个性服务,帮助企业快速有效解决困难问题。二是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蒙自市各乡镇(街道)、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加强涉企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开通“快递送法”直通企业。组织律师担任112家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及建议350余次。三是加强对公职人员服务观念的培养。先后印发《蒙自市直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效能“红黑榜”评比办法(试行)》(蒙办发〔2022〕8号)《蒙自市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提升蒙自首位度”实施方案》(蒙发〔2022〕4号)《蒙自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蒙治市发〔2022〕3号)《中共蒙自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蒙纪办发〔2022〕12号)系列文件,把整顿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推进。
二、关于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问题。一是政务改革高效便捷。2022年来,蒙自市坚持“放管服”改革,云南省首个“中小微企业之家”落户蒙自,企业开办集中办、零成本,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在云南省率先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营商环境线上互动督办,在红河州首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围绕“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工作目标,207个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秒办”,数字赋能“智慧政务”,1073个事项实现100%网上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快批快办”的项目审批模式,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20个工作日。在红河州率先启动不动产登记数字化工作,推行“三即三办”改革。“领照即开业”,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交地即开工”,建设项目“提速办”;“交房即交证”,不动产权“无忧办”,2022年30%以上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实现“左手交房、右手递本”。开通企业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简易注销。优化注销流程,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文件。优化涉税注销业务。“一网”可以获知各部门办理流程、进度和结果。目前,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233户。与全省同步上线启用“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系统,实现“智能化申请、标准化填报、自动化审批”全程无人工干预办理模式,2023年上半年,通过“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系统共办理1780户。二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制定《蒙自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承接71项中央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2项省级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自“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启动以来,“直接取消审批”45项,办理“审批改为备案”共 1944件;“实行告知承诺”1518件;“优化审批服务”5219件。惠及户数8726户。实施“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全程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无需提交房产证明和租房合同。推行“多证合一”改革。涉及22个部门40项信息采集,集中指导企业在登记环节一并填报、采集政府部门共享信息,企业无需再到审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三是多方联动凝聚合力。吸纳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各类市场主体等力量,成立“蒙自市优化营商环境产业联盟”,创新“工商联(商会)企业家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工作”新机制,青年创新创业协会、青年企业家商会等相继创立,召开政企圆桌恳谈会11次、“一对一”企业座谈会92次,政府、商协会、银行和企业实现多向奔赴、共同发力。
三、关于切实维护营商环境领域的法治秩序问题。一是建立多元解纷机制。聚焦公、检、法、司“4+N”服务机制,在文萃辖区试点开展驻企服务,有效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有效衔接的多元解纷机制。二是开通“涉企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涉企案件诉前委派调解案件调解成功近1000件;审结涉企诉讼案件1874件,解决争议标的4.5亿元;执结涉企执行案件1243件,实际执结646件,执行到位2.21亿元;成立蒙自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推动全市“烂尾楼”全部复工续建,企业安全感满意度逐步提升。厚植法治沃土,打造有公平温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三是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电子化全覆盖,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化”、文件资料“无纸化”、交易流程“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各类交易项目98个,交易金额52.98亿元,全流程电子化率为97.5%。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70户经营者及时纠正教育、责令改正,教育、劝导占道流动经营者(出店经营者)15018起,处罚7起,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更有温度的执法”。五是惠企政策申报指南。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汇编《惠企政策申报指南》,为企业享受惠企政策提供便利。履行招商引资政策承诺,严格兑现“升规升限”“小升规”“个转企”等对企业的各类奖励扶持政策。2022年预算9877万元,持续奖补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府院联动、封闭运行、以商救商、金融支撑”多元化解方式,“盘活”14个“烂尾楼”复工续建,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六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认定失信惩戒对象,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立“黑、灰”认定机制,对失信主体进行系统中等级调整并进入“黑、灰”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禁入措施。市法院设立窗口,对企业失信行为积极帮助协调进行信用修复,全市21家失信企业中,已协助12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解除企业在招投标、项目立项方面的限制。对会计、律师等行业企业进行信用档案管理,规范行业诚信经营。
四、关于切实加强营商环境的有效监督问题。一是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先导,明确一个目标、两个机构、三项机制、五项重点任务、四个保障的营商环境“12354”工作思路,成立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和“蒙商办”专项办公室,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协会联盟、金融助力”的协调机制,完善了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责任分工和保障体系。建立法律服务、金融服务、项目服务“顾问团”,分类分片分批送服务进行业、进协会(商会),真正做到“一对一”解难题。二是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创新政府跑腿的“营商快递”服务新模式,31支市级领导带队“蒙商服”小分队,常态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助企纾困,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工作,4092次走访覆盖98个协会、29个商会、341家规上企业、115个重点项目。建立问题收集、交办、督办、通报、闭环销号机制,解决企业问题1173个。企业满意度、问题办理质效纳入部门考核、列入机关效能“红黑榜”大比拼,营造助企纾困良好氛围。“‘蒙商服’小分队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案例入选云南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第一批先进典型。三是“保姆式”服务助力项目建设。实施“特派员助企攀登”行动,建立“市级领导挂钩联系、特派员驻企精准服务、部门联动响应、企业全力抓建设、营商办统筹协调”的五级联动服务机制,全市22名市级挂钩领导、15名驻企特派员、11个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包保30家攀登企业36个重点项目,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通过紧盯项目前期行政审批、土地保障以及项目中后期招商运营、产品研发等维度点穴攻坚,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畅通咨询评价渠道,推进满意化办理。制定《蒙自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服务窗口和评价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主动评价率82.89%,好评率100%。通过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平台分办、线下发函转办、发函提醒督办、电话跟进催办、会议研究合力办等方式,督促投诉件办理落到位。目前,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件20件,办结销号15件。五是抓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目前认领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938项,认领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达100%,风险预警线索反馈率100%,汇聚监管数据为3341条。六是聚焦助企纾困解难,实现降费提效。严格执行“两禁止一取消”政策,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来,已为企业减免交易成本400余万元,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2000余万元;为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2023年5月1日起,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
五、关于全方位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问题。
一是商企共策,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搭建行业联盟,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微信工作交流群98个,发挥“一个群聊”作用,强化政策宣传,有效加强行业产品信息交流,促进产业合作与发展。建立法律服务、金融服务、项目服务“顾问团”,分类分片分批送服务进行业、进协会(商会),真正做到“一对一”解难题。二是一揽政策,惠企便民。梳理国家、省、州、市2022年延续执行和新出台涵盖减税降费、奖励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保障、融资支持、招商引资七类67条93项惠企政策,已编制印发3000余份《蒙自市2022年惠企政策汇编》广泛宣传推送《蒙自市2022年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电子书),为企业享受惠企政策提供便利。
六、法检公司多维度护航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市法院创新“多元调解+绿色通道”:一是采取“3+3+4”的工作机制,探索“政府统筹领导、法院主导实施、府院有效联动”多元化解方式,变“被动应付”为“预警在前”,让司法服务前移,让矛盾化解在诉前,设置专业合议庭,探索对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解散、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案件,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作用,提高资产变现率,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二是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按照“立案诉前分流、速裁审前排查、精审谨慎退出”的思路,依法对涉企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功能,降低涉企案件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依法严惩侵犯企业、企业家的涉黑涉恶犯罪。三是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综合运用“搭建联动化解平台”与“1+X”诉调对接两个工作机制,将前端治理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等组织,延伸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触角,与工商联联动,促蒙自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四是延伸审判职能,依托“蒙商服”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采取服务上门,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分批次、分时段深入企业走访座谈,掌握企业涉法需求,提供精准普法宣传、释法答疑、结对联络等服务,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五是切实维护企业胜诉合法权益。构建“4集中、3统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各类执行措施,提高财产变现率和执结率。定期开展涉市场主体执行专项行动,整治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
市检察院突出“法治引领+能动履职”:一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二是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加大涉企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的量化评估,审慎行使不起诉裁量权,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三是加强涉企案件刑事诉讼监督。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重视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重点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四是做好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市公安局抓实“服务前移”:一是全力做强企业安防阵地,建立“一企一警务联络员”机制,与企业互通治安状况,开展联合整治,主动上门对70余家企业实行全覆盖建档,推出“一企一警”挂钩包干服务,组建以公安民警为骨干、巡防员为辅助、企业内保人员为补充的24小时警企巡防队。二是经常性深入走访企业。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力求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
市司法局探索“律所参与+商会互动”:一是以“律所参与+商会互动”联服务,着力打造企业健康发展防护服。蒙自市司法局与蒙自市工商联共同推进“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二是建立“233+X”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建成蒙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蒙自市公证处“两个重要窗口”;1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联系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市、乡、村“三级覆盖”;实行在市信访局、建设者之家和市看守所等“三个重要场所”派驻律师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通过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由专业律师值班以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三是推进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个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大尔多超市等重要场所摆放智能法律机器人,实现重要场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智能自助免费服务。四是“聚焦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方面,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共87项,着力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等问题,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
感谢市政协第九委员活动小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