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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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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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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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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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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丁文泰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燃气安全设施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的建议》第328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注和重视燃气安全设施投入和使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加快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的通知》的规定,将燃气安全设施投入和使用当作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目前《蒙自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各部门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涉及面比较宽,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问题才能得到解决,需要负责落实具体职能部门。目前蒙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印发《蒙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同时,政府、社区、燃气企业、业委会、物业将共同配合做好相关推进工作。
三、加强政策执行和宣传。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小区和用户,政府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和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做到政策要求和事故案例广而告之,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工作局面,为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营造舆论氛围,为创建“国家门户·滇南中心”和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感谢你对我市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