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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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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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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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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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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9号建议的答复
杨雄华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嘎机租村乡村振兴民族文化传承室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9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级活动场所是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是村级组织完成各项任务、促进村级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你在建议中提出解决嘎机租村活动室翻新及活动动室外遮雨棚建设,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省级衔接资金不包括已建立先建后补机制实施的项目)等规定,暂时无法实施,请您谅解。
同时,市乡村振兴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府局对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方面项目,但近年来,不管是从组织口党员活动场建设还是民政口彩票公益金方面的项目建设,根据地方差异,分时段批次建设,各级各部门对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均有收缩。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