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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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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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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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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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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周保恒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鸣鹫镇农副产品集散加工中心的建议》第185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农民致富的一个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您在建议中提出在项目资金上给予鸣鹫镇农副产品集散加工中心支持,符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支持范围。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机制》,每年分配到蒙自市的财政衔接资金60%以上是用于产业发展,但鉴于目前项目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可实施性还在确认中,待项目成熟后,符合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时以产业项目申报财政衔接资金给予实施。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