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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1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对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康永明、杨波、蓝皓、万里强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芷村镇联合村委会歪头山村、清水洞村、大田脚村岩子头村、联合村五个自然村活动室的建议》第152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级活动场所是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活动的重要阵地,是村级组织完成各项任务、促进村级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内容。你们在建议中提出解决歪头山、清水洞村、大田脚村、岩子头村、联合村五个自然村活动室的建议,根据现场走访情况看:一是这五个自然村除歪头山村具备件建设活动室外,其它4个自然村活动室建设工程造价大,是目前乡村振兴局难于承担的。二是财政衔接资金主要是倾向于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方面,根据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省级衔接资金不包括已建立先建后补机制实施的项目)等规定,暂时无法实施。

   同时,市乡村振兴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府局对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方面项目,但近年来,不管是从组织口党员活动场建设还是民政口彩票公益金方面的项目建设,根据地方差异,分时段批次建设,各级各部门对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均有收缩。

   今后,我们将继续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等部门加强联系,积极向其它渠道争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