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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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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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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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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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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水利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
何巧仙代表:
你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草坝镇十九村村委会四组轮窑塘建小二型水库的建议》第308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组织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对草坝镇十九村村委会四组轮窑塘进行踏勘,经现场踏勘调查发现,该建议区域现阶段暂不具备建设水库条件,原因如下:
一是经现场踏勘及查询,该建议区域已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定为基本农田,项目为小型水库,无法达到进入国家级项目库要求的规模,无法办理占用基本农田的相关用地手续;
二是该区域地势平坦,没有水库建设所需库盆的地形条件,故建设该水库的可行性不充分。
综上,草坝镇十九村村委会四组轮窑塘现暂不具备建设水库条件,我局后续将会组织人员在建议区域内及周边进行详细踏勘论证,寻求更为适合建设水库的区域。
感谢你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