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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0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续办续复

杨发明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芷村镇岩蜂窝村委会白沙珠、岩子脚、姑路底等村活动室的建议》第238号建议,蒙自市人民政府已于20195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C类。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要求,我市于20173月开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同志组成了蒙自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组及办公室,印发了《蒙自市加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对标建设要求、设施配套等标准进行了统一建设、统一规范,统一配置。按照《云南省村级活动场所验收办法》有关规定,于20186月对全市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验收。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667号),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原则为村委会所在地的村民小组不单独建设,共用村委会活动场所;一个自然村内有多个村民小组的,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共建共用;一个村民小组辖多个自然村的,选择党员群众较多的自然村建设。目前,岩蜂窝村委会白沙珠村民小组有党员6名、村民30户,岩子脚村民小组有党员3名、村民42户,上下姑路底村民小组有党员2名、村民50户。平时党员组织活动时,白沙珠村民小组和上下姑路底村民小组的党员到糯科底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与糯科底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共用;而岩子脚村民小组的党员则是到黑马孔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与黑马孔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共用。早在2017年,州级已累计投入资金8.9亿元建成了全州3421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全市也已全面建成较为规范的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并通过了验收,现在省、州、市级已无相关项目和预算资金支持和补助村级活动室提升改造或建设。

    同时,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办公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历年来均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及资金,投入到城乡社区办公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中,从2012年至今为岩蜂窝村委会申报省级福彩公益金17万元,同一村已无法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而且,民政系统项目资金均来自于福彩公益金,目前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为各县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达标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不属于补助项目范围之内,州、市级均无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云组发电〔20176号)要求,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党费可用于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建议芷村镇岩蜂窝村委会白沙珠、岩子脚、姑路底等村在市管党费或芷村镇代管党费中划拨部分党费用于场所建设补助。

    目前,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无法提供资金、项目支持,因此,无法解决您提出的白沙珠、岩子脚、姑路底等村活动室建设问题。没能为您分忧,我们深感遗憾,希望给予谅解。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