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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02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8号建议的答复

鲁定华代表:

    你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市殡葬改革保持统一步调的建议》第298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蒙自市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蒙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20209月印发《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20103日零时起,全市城乡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并进入骨灰公墓安葬。采取“市、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大力推行“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加大殡葬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按照“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原则,实施特殊困难群体补助3000元,普通城乡居民补助2000元的惠民殡葬补助和生态安葬奖励1000元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逐步转变传统殡葬观念,进一步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新风,扎实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二、积极争取上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积极主动争取到省级州级福彩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共360万元,分配草坝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草坝镇人民政府与民投公司于2020730日签订了授权委托书,由民投公司对草坝镇农村公益性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民投公司于202010月垫资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我局已拟订草坝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拨付三方协议书,待三方签订后,市民政局将(红财社发〔202381号)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到草坝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50万元直接拨付民投公司。市民投公司收到草坝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后应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完善草坝镇公益性公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相关开支单据用于福彩公益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存在问题

    蒙自市殡葬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效,但距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一)乡镇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不健全及管理的主责意识不强,公益性公墓的设施完善和后续保障跟进不及时。各乡镇(街道)把对已建成的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委托市民投公司建设及管理后,认为已委托,就当“甩手掌柜”,对殡葬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不想管、不研究、不落实;对还未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乡镇、街道,因建设资金远远不足,对公墓建设不问不理,主体意识不强。目前,新安所街道、芷村镇、老寨乡、西北勒乡、水田乡、冷泉镇、期路白苗族乡7个乡镇进出墓区道路硬化完成,鸣鹫镇、草坝镇、雨过铺街道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外联道路因建设资金不足道路硬化工程暂未开工,均为土路,通行条件差;1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墓区内无绿化,未通水电,内部道路未硬化,管理不到位,群众认可度较低。目前,民投公司已自筹资金支付工程款1809万元,项目资金缺口1340.04万元。

    (二)部分乡镇措施不力,违规土葬未得到及时处理,数量呈上升趋势。2020103日至2023531日,共出现违规土葬1256起,其中:已整治13起(鸣鹫镇、新安所街道、雨过铺街道、观澜街道和期路白乡各2起,芷村镇、文萃街道、文澜街道各1起),现有未整治的违规土葬1243起。因违规土葬存量没能及时减少,且增量持续增加,殡葬改革工作难以推进,加之公益性公墓绿化、配套设施不完善,惠民殡葬补助(包括棺木兑换补助、遗体跟踪处置奖励资金)不能及时兑现等原因,截止20235月,应发未发补助合计433.42万元,其中:惠民殡葬补助79.3万元,遗体跟踪处理42.95万元,棺木兑换85.5万元,殡仪馆的遗体接运、冷藏(3天以内)服务、骨灰寄存、石棉垫、尸袋等相关费用应补未补合计225.67万元。根据蒙自市2022年户籍人口数46.14万,死亡率7.4‰测算,预计发放至2023103日还需约390万元。殡葬改革经费资金缺口为710.02万元。目前已接到多名群众反映殡葬补助未及时兑现的问题,来访群众情绪激动且存在集体上访的苗头,严重影响群众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的积极性。违规土葬已经呈现多点爆发、全面蔓延势头,如不及时研究解决,将全面蹦盘,前功尽弃,也将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影响蒙自市殡葬改革整体形象,影响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三)部分乡镇(街道)死亡信息上报不及时,存在统计数据动态不精准的情况。自2020103日至2023531日,各乡镇(街道)报送至蒙自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死亡人员数仅有5320人。通过对各乡镇(街道)人口总数核对、死亡率数据测算、卫生院死亡信息比对,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报送至殡改办的死亡数据与考核时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死亡统计数据存在瞒报或漏报情形。

    (四)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殡葬改革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殡葬改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台账,没有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的相关台账资料,多数单位对本单位职能职责不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做,对殡葬改革相关政策一知半解,认为殡葬改革工作是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的事,工作仅停留在一般宣传上。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片面认为殡葬改革会引起群众闹事,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在处置违规殡葬行为时不敢较真碰硬。认为殡葬改革是民政工作,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未主抓,而是安排给分管民政的副职,甚至是社保中心主任和民政助理员,导致殡葬改革执行力不强,主动工作少,被动接受多,在殡葬执法中“等靠”思想严重,化解矛盾办法不多。

    四、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对全市殡葬服务业从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舆论引导和行政执法几方面入手,确保殡葬改革持续稳定推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管”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墓运营管理办法》《殡仪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夯实各级属地管理职责、乡镇(街道)的第一行政管理责任、村(社区)的社会治理服务责任和基层殡葬管理员作用,不断加强违规建墓、乱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殡葬执法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对接协调,尽快完成殡葬执法业务移交工作,理顺工作机制。

    (二)提高服务水平,解决“转”的问题。依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城镇化发展需求和“先公益、后经营,以公益为主,以经营为补充”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殡葬建设项目。对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推动实施;对已建成或在建的指导建立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规范、安全运营。

    (三)加大执法力度,解决“堵”的问题。出台《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工作制度》,夯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殡葬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殡葬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利益链群体和扰乱殡葬市场的行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创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局面,做到“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四到位,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争取在今年内遏制住违规土葬的势头。

    (四)加强宣传教育,解决“导”的问题。围绕殡葬改革政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载体、社区平台等媒介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倡议党员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殡葬文化和殡葬习俗。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的宣传引导作用,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工作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定期督查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你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