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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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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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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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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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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李宗明等2位代表:
你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教场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的建议》第134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积极与新安所街道沟通交流,实地走访查看教场社区现状。经多次与新安所街道、教场社区沟通对接,分析研判,在社区成立时,市人民政府已安排相关资金对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建设,目前使用的教场社区办公用房虽然产权不属于社区,但已基本满足社区办公和群众办事的要求。市级财政一直未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市民政局没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建设。经请示州民政局,目前无此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申报将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与州民政局请示汇报,积极帮助社区申请办公场所建设项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感谢你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