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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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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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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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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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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李保才等5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马房村委会村级公益性公墓用地的建议》第96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并投入使用10个,城区3个街道公益性公墓在市公墓管理所墓区内过渡。蒙自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已经市第八次规委会研究,同意选址于文萃街道老花坟地块(蒙自市殡仪馆旁),用地规模约35.95亩。现已完成可研评审工作,正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手续。2022年11月,成立《蒙自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023年5月12 日,市政府召开蒙自市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会,会议指出,为做好节地保护工作,同意文澜、文萃街道公益性公墓分别在城市公益性公墓中分别划片区建设和管理,观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在雨过铺街道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中划片区建设和管理。目前,城市公益性公墓(包括文澜、文萃公益性公墓)的可研已通过评审,雨过铺二期公益性公墓建设(包括观澜公益性公墓)的可研正在修改完善中,预计7月底完成,提交市发改评审。市民政局、雨过铺委托市民投公司代建代管协议正在沟通中,文澜街道、文萃街道、雨过铺街道、观澜街道公墓选址建设开展了“二委一代表”的意见征求工作,城市公益性公墓35.95亩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关于解决马房村委会村级公益性公墓用地的问题
市政府对在文澜辖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高度重视。根据《蒙自市殡葬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十三五至十四五)》、《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蒙自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纳入乡村建设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州级一次性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新建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的实际情况给予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20-50万元的建设补助、给予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1万元的建设补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公墓建设,不能挪作他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负责提出规划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充分发挥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殡葬需求。
2023年7月14日上午,蒙自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雨过铺自然资源所联合对马房村公益性公墓拟选地块3处进行实地踏勘,均不符合建设要求。
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所在村委会或者村委会联名提出申请,完成选址(确定用地性质符合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后(建设资金村委会负责),由村委会作为建设和管理主体,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