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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01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刘乙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文萃街道春光社区再析置出一个社区的建议》第62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文萃街道沟通交流,实地走访查看春光社区现状。经202375日与人大代表面商后,文萃街道要求析置出2个新社区,蒙自市绿洲社区(暂定)和蒙自市凤凰社区(暂定)。

    一、办公用房摸排情况

    76日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提交《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关于春光社区析置(成立)2个社区的请示》(初稿),根据《请示》内容,市民政局与春光社区刘乙萍书记到新析置出2个社区暂定的办公用房进行摸排。

    (一)第一个析置社区

    四至范围:东至北京路南段,南至南部半山、西至州一中、北至红河大道。社区名称:暂定为(蒙自市绿洲社区)办公室:暂定在云都学府小区的社区用房。

    摸排情况:一是请示中暂定的云都学府小区的社区用房情况。云都学府小区的社区用房为云都学府小区二期规划建设的社区用房,目前云都学府小区一期仍在建设当中,尚未完工,小区二期社区用房建设更是短时间内无法交付。二是社区备选的拾光星图小区的社区用房情况。拾光星图小区的社区用房面积400余平方米,加上文化活动用房,总面积可达600余平方米,且作为小区售楼部已做了精装修,开发商还承诺交付时按社区要求无偿进行隔断装修。但是该小区地理位置位于当前春光社区办公楼的斜对面,两地仅隔一条北京路,两地办公楼间隔非常近,不利于群众办事。

    (二)第二个析置社区

    四至范围:东至文萃南路,南至南部半山、西至凤凰路南段、北至红河大道。社区名称:暂定为(蒙自市凤凰社区)、(蒙自市幸福社区)、(蒙自市明珠社区)。办公室:暂定在观澜幸福里的社区用房。

    摸排情况:一是请示中暂定的观澜幸福里小区的社区用房情况。观澜幸福里小区的社区用房位于紧邻观澜路的小区商铺二楼,面积仅200余平方米,面积较小且位于二楼,不利于社区办公及群众办事。二是社区备选的瀛洲水泥厂闲置办公楼的社区用房情况。瀛洲水泥厂闲置办公楼为瀛洲水泥厂私有房产,位于观澜路观澜幸福里小区对面,但是瀛洲水泥厂尚未明确同意将此办公楼交付社区使用,后续能否交付使用尚不确定,还需街道与瀛洲水泥厂进行进一步协商。

    结合上述春光社区拟新析置的2个社区暂定和备选的办公用房条件均不成熟,均不适合作为新社区的办公场所,需要文萃街道和春光社区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选择合适的办公场所。

    二、析置社区所需经费情况

    经过测算,析置两个新社区一次性工程建设费用预计260万元,人员工资每年新增预算45.12万元。

    经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对接后当前市级财政面临税源基础羸弱、可持续性不强,刚性支出压力大、资金难保障,财政收入缺口大、全年预算难以平衡等资金困难,市级财政无力承担相关析置费用。

    下一步待市级财政资金压力缓解,文萃街道和春光社区对办公场所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新设社区的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决定”。春光社区析置新社区,首先需要以街道办事处的名义向市政府报送正式请示。请示内容为:1.新设置社区的名称(须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社区名称)。2.管辖实有户数、户籍户数以及辖区常住人口、户籍人数情况。3.社区面积及四至情况。4.居委会人员人员配备情况。5.办公、活动用房情况。除上报请示外还需同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征求辖区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以及变更前的四至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以上请示和材料由街道报送至市政府后,市政府将转由市民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批复成立。我局将积极指导文萃街道制定相关析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