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01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周蒋丽等14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城市社区“无偿+有偿”服务试点工作的建议》第30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我局收到你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研判。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截至目前文澜街道尚未正式成立领办集体经济实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正在积极向上协调请示汇报,拟成立市级范围内的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将涉及的市级有关部门纳入领办集体经济实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也拟于7月份左右组织街道和相关部门就相关工作外出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先进理念经验做法后,积极放权让利、开绿灯、给政策,继续深入推进领办集体经济实体试点工作。

    二是2023410日,经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蒙自市创新党建引领“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实施意见》,文件指出要充分支持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以特别法人身份创办社区社会企业,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化操作程序,健全透明规范的服务流程和评估机制。文件所指社会企业为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多种资源入股、公益创投、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经营性收入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法人主体。社会企业的发展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创新思维、市场驱动、社会共益的原则,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企业生态系统。要充分挖掘社区资源禀赋,围绕社区治理、居民需要,开展社会企业项目经营。完善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和办法,支持社区社会企业运用市场机制,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社会企业或社会企业项目,打造社会企业聚集性社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整合街道、社区符合条件的用房、人才等各类资源融入社区社会企业,拓宽资源渠道和社区经费来源,提升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

    三是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与各街道都在积极宣传已出台的《蒙自市创新党建引领“五社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及时对一些成功的工作机制和实践模式加以总结反思,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化,有效推动蒙自市城市社区“无偿+有偿”服务工作出实效、出亮点、出品牌,形成具有蒙自特色的城市社区“无偿+有偿”服务工作体系和实践途径。待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后,市级有关部门在对标先进地区先进做法并充分吃透相关政策,按照职能职责着力在项目筛选、技术服务、骨干培训、政策支撑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形成合力扎实推动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试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