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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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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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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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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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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马馨兰等5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遏制农村滥办酒席行为的建议》第12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通过广播、电视、倡议书、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政策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充分利用村(居)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整治婚丧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全面推行移风易俗,培育乡村文明新风。
二、建立机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民政厅、省妇联、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社〔2022〕10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蒙自市农业农村局、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中共蒙自市委宣传部、蒙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蒙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蒙自市民政局、蒙自市妇女联合会、蒙自市乡村振兴局8家单位现就全市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制定印发了《蒙自市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蒙农联发〔2022〕26号)文件。
三、治理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开展高价彩礼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1. 倡导婚事新办。引导和带动农村群众树立正确婚嫁观和高尚文明、勤俭节俭的婚庆意识,形成以举办节俭婚礼、文明婚礼为荣,以相互攀比、铺张浪费为耻的鲜明导向和氛围。鼓励举办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新式婚礼,倡导不干涉婚姻自由,不索取高价彩礼,不为婚姻设置不合理条件,有效遏制滥发请柬、大摆筵席、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等不文明行为。
2. 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作用,整合市场机构、社会组织的阵地和平台资源,搭建青年便于参与、服务实效显著、有较高诚信度的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礼服务等公益服务平台。拓展实体服务阵地,为青年开展身份认证、婚恋咨询、联谊交流、交友约会等活动提供便利化精准化的服务。
3. 规范婚恋市场。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加强婚礼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婚恋交友信息平台、婚介婚庆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的严格执行,加强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的监督执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厚葬薄养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4.倡导丧事简办。弘扬尊老孝老爱老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做到孝老爱亲、多尽孝道,积极履行赡养人义务和责任;老人去世时,做到节俭办丧、文明祭奠,简化办事流程,控制治丧规模,革除繁文缛节,缩短治丧时间,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竞相攀比、大操大办、违规安葬、治丧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
5.推行生态安葬。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倡将逝者安葬到城乡公墓或集中安葬点,积极推行遗体火化、节地安葬,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方式,持续对违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综合整治,减少存量,严控增量。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三)开展人情攀比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6.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倡议书、承诺书、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禁办”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因人情攀比造成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向变味的人情陋习宣战,改变不良习俗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节庆、节点组织开展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创作演出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市场。通过正确舆论引导,引导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全社会形成“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强大舆论氛围。
7.完善约束性措施。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对照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修定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倡议劝导机构等群众自治组织,及时开展倡议劝导工作。红白理事会要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违约责任,细化约束措施、奖惩办法,建立并落实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上门监督、全程跟踪、守约奖励、违约处罚等工作制度,群众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红白理事会监督。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
(四)开展铺张浪费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8.培育理性消费观念。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和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充分认识财富积累的重要性,形成正确的财富观、科学的积累观、理性的消费观,改变小富即安、小成则满的落后观念和大手大脚、盲目攀比、过度消费的不良习惯,涵养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重视储蓄、杜绝浪费的良好风气。
9.培育文明健康饮食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珍惜食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文明用餐、健康饮食、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分食,鼓励节约有度的文明餐饮行为,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禁止以食用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四、明确职责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市级相关部门应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责任,立足各自职能推动乡镇、村(社区)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村(居)委会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认真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抓好落实,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加强群众自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组织章程和制度规范,广泛开展议事协调协商、婚丧管理服务、道德评议监督等活动,推动农村群众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活动场所,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浓厚氛。
五、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陈规陋习和不文明习俗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切实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移风易俗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