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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04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雷竞业、荣利娜、王萍、李克努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蒙自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上《关于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遏制农村“非法婚姻”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已由市人民政府转交我局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使遵纪守法深入人心

    根据《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蒙自市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开展了拒绝早婚早育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以苗族聚居区为重点,联合成员单位,与本市社会公益组织合作,以“家长不送未成年的孩子到校读书是违法行为”为主题,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宣传教育,关注苗族儿童每学期是否按时进校报到;村委会每月用广播播放宣传标语内容不少于2次,涵盖家风建设、政策宣传、未成年保护等多方面;今年以来紧紧围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控辍保学宣讲,组织宣讲会5场,涉及学生和家长达1600人次;加强群众思想教育,传达强化群众对早婚早育危害和弊端的认识,自觉抵制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的行为,增强依规守法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生育观,从根源上革除早婚早育的陋习。二是开展“一个女孩改变三代人命运”主题系列活动。市民政局与本市社会公益组织合作,安排专业人士、有关单位负责人和驻村干部,进村入户,以村民小组活动中心为宣传点,今年开展教育讲座和家庭知识小课堂15次,为当地群众讲解农村女童接受教育对家庭的重要性,引导农村女童及其家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家庭观、生育观;建立互助小组,引导她们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互相帮助;社工和志愿者帮助女童制定人生规划,提供向导服务;向群众发放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女性健康知识小册子》和《张桂梅先进事迹宣传手册》等物品2000余份;通过播放张桂梅先进事迹纪录片、央视采访新闻片段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正面教育,以包办、买卖婚姻、辍学女孩对家庭的影响等负面典型案例进行扩展宣传。三是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利用各类节假日、各乡镇街天、“三下乡”活动等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倡导男女平等的浓厚氛围, 提高了群众的对计生政策知晓率,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共发放宣传册13000多份,宣传手提袋30000多个,宣传单20000余份;印制并发放婚前检查宣传资料3800余份,由市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对前来领取结婚证的“准新人”进行婚前检查的宣传动员;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培训活动,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委会干部、计生宣传员宣传培训12次达1400余人次。四是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利用乡镇赶街天的时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轮流下乡开展偏远乡镇流动巡回婚姻登记,为蒙自市10个乡镇的村民进行婚姻登记服务,向新婚夫妇宣传婚事新办、婚事简办的新风尚,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内容。共办理婚姻登记301602人,补领结婚证510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到5000余人。

    二、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防范早婚早育违法行为

    针对学生疑似辍学早婚的情况,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教体、卫健、司法等部门以及镇政府、学校、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学生家庭进行探访和劝导教育,安排社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亲子教育,安排医生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性教育和避孕知识科普,使学生意识到辍学早婚对自身的危害,成功劝返学生回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自我市开展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劝阻早婚早育人员16名。

    2022年起,蒙自市法院与蒙自市检察院、市教体局、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成立了“蒙自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出家庭教育令和司法建议,与家长沟通交流后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督促监护人切实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女童防范受侵害。市法院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深入各学校讲解未成年“非法婚姻”依法判决的例子,加大学生们对相关法律的认知度。打响市法院的“公主第一课”普法品牌,通过知识剧场、主题宣传等活动向学生讲述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拐卖、防文身等知识,提醒孩子如何有效地自我保护。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联动,关心关爱留守、单亲、事实性无人抚养等特殊儿童群体3762人。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持续联合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综合督导检查1次,部门联合检查1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5次,检查学校129所。开展非法使用童工、早婚早育等非法行为专项行动1次。

    三、实行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处置侵犯未成年人案件

    以某乡镇的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为例,男方李某某为成年人,女方陈某某为未成年人。李某某于20212月通过网络认识了陈某某,3月两人按风俗举办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23月陈某某在医院产下一女婴。本案于2021817日由乡镇卫生院报案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于同年824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以李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22113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市人民法院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23228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依法对李某某实行社区矫正。从案件来源看,卫生院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职责,让“非法婚姻”不再隐藏;从案件查处来看,司法机关依法办案,让“非法婚姻”责任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从案件意义来看,通过强制报告可以让在农村地区依然盛行的未成年人“非法婚姻”不再隐藏,并通过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有效遏制这种情况,保护农村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据统计,2022-2023年检察院受理早婚早育“非法婚姻”3件,均按法律规定做出处理。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延续《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蒙自市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等行动计划精神,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婚育教育宣传,努力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生子好”思想观念,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婚育观。

    二是继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和婚育新风尚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深入人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与其他部门形成常态化联动机制,合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针对未成年人“非法婚姻”依法处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感谢你们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