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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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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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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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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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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笫23号提案的答复
刘娟、赵沭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协会规范管理,促进商协会良性发展的建议》的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市民政局研究办理。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行业协会现状
行业协会商会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桥梁纽带。我市现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14家,其中行业协会12家、商会2家。
二、脱钩不脱管,积极争取经费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一是市民政局按照提案建议,积极联系市工商联,并发出了协办函,市工商联回函:经分析研判,我联团体会员中仅有4家属于行业商协会,且我联对这4家行业商协会只有服务职能,没有管理职能,故无法牵头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文件精神,“脱钩不脱管”是中央对脱钩改革的基本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对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则依法对协会商会设立进行登记审查,并在协会商会存续期间,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二是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明确规定,同时明确规定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但《办法》中也明确要求社会组织评估经费从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不得向评估对象收取评估费用。市民政局历年均向市级财政预算中申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但市级财政一直未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导致市民政局没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进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无法正常开展。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继续争取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正常开展。
三、搭建政企恳谈会平台机制
市委、市政府已制定了《蒙自市政企恳谈会制度》,着力打造以“圆桌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政企常态化沟通平台,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政企恳谈会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均有全市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省、州、市部分协会(商会),驻蒙金融、保险机构、基金公司及部分企业以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前,由市工商联提前收集企业和商协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由恳谈会集思广益协调解决。政企常态化沟通平台呈现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成为了凝心聚力的平台。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积极传递政策和服务,让广大企业和商协会充分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厚爱,引导企业家不断提振发展信心,提升发展动力。二是成为了紧贴中心的平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主动作为,积极研判,精选主题,有效恳谈,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企业和商协会,不断推进工作落实。三是成为了排忧解难的平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想企业商协会所想、急企业商协会所急、办企业商协会所需。通过恳谈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帮助企业和商协会排忧解难,提供精准服务。
四、拓宽培训渠道,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能力
由于市民政局无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导致无资金组织我市商协会外出考察学习。但我们切实加强与省民政厅、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请示汇报,在省州组织的考察学习活动中,积极争取将我市社会组织纳入省州考察学习参加范围,在今年4月24日至28日、6月10日至6月16日先后组织市家政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到丽江市、上海等地参加了省、州级组织的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提升暨质量发展培训班和红河州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外出培训,在商协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相关政策解读、登记管理及规范运行、商协会管理创新与规范运行、财务管理规范、现场交流学习等方面,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队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工作经费,组织有需要的商协会外出学习考察,使我市的商协会运营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