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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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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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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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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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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续办续复
李绍兴等6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文澜辖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第31号建议,蒙自市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5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建议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情况
蒙自市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已经市第八次规委会研究,同意选址于文萃街道老花坟地块(蒙自市殡仪馆旁),用地规模约35.95亩。现已完成可研评审工作,正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手续。2022年11月,成立《蒙自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023年5月12日,市政府召开蒙自市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会,会议指出,为做好节地保护工作,同意文澜、文萃街道公益性公墓分别在城市公益性公墓中分别划片区建设和管理。目前,城市公益性公墓(包括文澜、文萃公益性公墓)的可研已通过评审,文澜街道、文萃街道公墓选址建设开展了征求“二委一代表”的意见工作。城市公益性公墓35.95亩规划用地报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积极争取上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积极主动争取到省级州级福彩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共360万元,分配文澜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现正在建设的蒙自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根据2023年5月12 日,市政府召开蒙自市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会议精神,同意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在城市公益性公墓中划片区建设和管理。我局已拟订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拨付三方协议书,待三方签订后,文澜街道办将(红财综发〔2019〕29号)2019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20万元拨付民投公司,市民政局将(红财社发〔2023〕81号)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30万元直接拨付民投公司。文澜街道办负责蒙自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内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安葬区域的使用管理工作。市民投公司收到文澜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后做到专款专用,提供相关开支单据用于福彩公益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关于在文澜辖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市政府对在文澜辖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高度重视。根据《蒙自市殡葬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十三五至十四五)》、《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蒙自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纳入乡村建设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州级一次性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新建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的实际情况给予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20-50万元的建设补助、给予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1万元的建设补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公墓建设,不能挪作他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负责提出规划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充分发挥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殡葬需求。
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所在村委会或者村委会联名提出申请,完成选址(确定用地性质符合要求)、落实建设资金后(建设资金村委会负责),由村委会作为建设和管理主体,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