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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4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蒙公函〔2023〕270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徐健翔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蒙自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蒙自市老城区三轮摩托车载客和随意乱停靠问题解决的建议》第94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开展的工作
   (一)严把登记、检验关。 蒙自市公安局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登记查验,在办理涉重点车辆登记业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查验车辆,重点查验货箱、外廓尺寸、可伸缩结构等项目。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车辆产品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一律不得通过机动车查验,同时按照《机动车查验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采集、固定违规证据并录入查验监管系统,做好调查记录并书面告知,将违规信息录入系统并逐级上报,制作《违规嫌疑机动车产品通报表》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工信部门。
   (二)开展专项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范停车”机制,确保重点地段、车流较多路段的交通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围绕老城区开展整治。加大对老城区的巡逻查处,在三轮摩托车必经之路,专门部署警力,设点查控,严查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二是围绕重点时段开展整治。为避免路面巡逻管控中出现死角和盲区,适时开展整治三轮摩托车专项行动,加强对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全力打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继续开展违法行为人将违法行为发朋友圈获得点赞后不予处罚等方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开展“五进”宣传工作,进入各大校园、企业、社区,以交通安全为主题,通过文艺表演、主题演讲、联谊互动等多种欢乐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得“五进”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通过双微平台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进行即时分享发布,扩大受众面,并定时通报违法,邀请媒体记者随警进行深入采访报道,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普及交通应知应会知识,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
  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打造出行环境。一是积极与住建、交通、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督联系,在老城区现有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尽可能地拓展交通基础设施。例如适当增加路内停车泊位;二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公交站点、线路覆盖更大的范围,例如对目前月牙塘公交车站进行搬迁,在周边建设公交枢纽等,充分满足各层次各类型群众的出行需求,让广大出行者选择更安全、更经济的出行方式,有效遏制私家车出行无节制增长。三是各职能部门联运管理。通过与街道办、城市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共同治理老城区交通难题,例如占道经营行为、学校周边接送小孩、农贸市场周边停车、自建房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问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共同解决老城区交通秩序混乱。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2023年06月29日
  (联系人:黄宇,联系电话:0873-3724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