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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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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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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蒙政函〔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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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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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州政协社法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蒙自城区交通治理,促进蒙自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第261号提案,州政府已转交蒙自市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蒙自市人民政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着力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各个职能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为导向,努力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在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痛点上下功夫,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创新管理方式和措施。针对蒙自市城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前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就蒙自城区交通秩序井然,通行顺畅形成长效还有一定差距。对此,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蒙自市公安局积极统筹,在蒙自市城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在蒙自市公安局的勤务机制上做改革,在科技成果的运用上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蒙自实际问题。
2023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在“加强蒙自城区交通治理,促进蒙自文明城市创建”的命题上,找准问题,理清思路,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多部门协作开展工作,努力为实现目标抓落实。
一、开展蒙自市辖区交通违法行为严打整治行动
(一)严厉查处现场违法。结合全国交警系统“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加强日间管控和夜查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和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以城区主干道、国省主干道及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超速、涉牌涉证、非法载客、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隐患。
(二)加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坚持每日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工作,对城区酒驾醉驾高发路段、饭店、KTV、酒吧等周边路段设置卡点,采取不定时、不定点、随机流动设卡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酒后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校园周边整治。不断强化学校周边秩序管理,严查乱变道、乱停车、乱鸣笛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打击影响学生出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创造学校交通安全良好环境。在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的警力部署,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校车和学生,对接送学生的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实时指挥,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四)加强国省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防止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行为向蒙自市城区倒流。交警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力整合,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岗位按不低于50%标准支援警力到外勤中队参战、督战,集中力量深入辖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路等重点地区路段,强化定点检查和路面巡逻,对摩托车、拖拉机、微型面包车、“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的查缉,严查超员、超载、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逾期不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易肇事肇祸的动态风险隐患。设置三个执法小分队调动农村派出所,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村道路、人员出行集中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增设临时查缉点,突出“早、中、晚”中点时段,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全力降压辖区道路交通事故。
二、在日常管理上创新勤务机制,保障通行秩序
蒙自市公安局在城区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将城区建设面积化分为6个网格区域,实行定时、定岗、定人、定责管理模式,早晚高峰对蒙自市城区交通通行流量大的6个重点路口开展交通指挥疏导,平峰时段对重点部位开展流动巡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强化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车无牌无证等劝导和整治,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
三、充分发挥科技设备运用成果,加大非现场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蒙自市公安局积极整合现有交通科技设施设备资源,实现全天候对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后台严格审核查处,与现场执勤执法力量形成互补,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形成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蒙自市公安局通过非现场执法共录入审核道路交通违法数据160495条,其中包括违法停车90337条、闯红灯违法行为14830条、违反禁止标线指示6739条、不按导向车道行驶21597条、不礼让行人6229条、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道2148条、不系安全带880条、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034条、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 4856 条。
四、多部门协同共治,从生产、销售和上道路行驶三个环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为切实加强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顺利开展,蒙自市委市政府同意由蒙自市公安局牵头,组织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信局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机制。
(一)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严格执行《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杜绝违法、不合格车辆进行登记注册;针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进行查处。
(二)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告知群众骑行违规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危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发挥宣传影响力的基础作用。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作为,严格查处;针对时间段内发现的突出违法违规现象,发现部门及时上报召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三)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蒙自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以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主力军,将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群众东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是选择鲜明的主题开展宣传。利用春运、警察节、“三八”妇女节、学雷锋日等特殊节点,开展特色节日主题宣传,通过蒙自交警公众号和视频号发布交通小课堂视频及各类交通路况信息,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做好“美丽乡村行”及“七进”活动,进学校、进驾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利用“交管12123”APP推送“一盔一带”宣传提示信息,通过车管业务大厅LED播放上级下发的宣传教育片,利用社区、派出所LED进行播放宣传标语,在创文办支持下利用城市LED进行教育片宣传。
三是语音纠违。利用“文明交通远程喊话系统”,高空喊话和路面喊话相结合,持续纠正路面常见交通违法,坚持宣传引领人性执法。目前已在城区16个主要路口设置。
四是案例警示。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曝光,通过以案说法,补齐法治宣传短板,强化群众文明守法、安全出行的意识,有效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