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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3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2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朱勇桥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议》第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绿色非煤矿山建设相关情况
   (一)定义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绿色矿山是实现矿山开采和保护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整个矿山行业,对社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绿色矿山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充分体现,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国际矿业共同发展作用深远。自“绿色矿山”理念提出以后,越来越多矿山企业意识到建设绿色矿山、深挖绿色经济是实现矿山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实现从“注重资源开发”向“资源环境并重”方向发展,生态修复正成为新的社会投资热点,同时,国家不断加强对生态修复政策支持力度,这对创建良好的矿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建设情况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蒙自市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报送一批”的工作思路,鼓励、动员矿山企业积极主动申报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1至2个省级以上绿色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凡符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并满足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先决条件的矿山企业均可申报绿色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合法有效且正常运营的矿山;近三年来内(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未受到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行政处罚或处罚已整改到位(相关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被中央、云南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过;遴选期间,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矿区范围未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不存在越界开采情形。
   (三)申报流程
   绿色矿山分为省级绿色矿山和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后方可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云南省省级绿色矿山遴选相关资料填报及审查意见等统一采用云南省绿色矿山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绿色矿山遴选按照:网络申请→先决条件审核→矿山自评→第三方评估→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公示等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通过信息系统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
   二、矿山整治工作情况
   (一)辖区矿权的设置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蒙自市矿业权系统数据库登记的采矿权共计26个,其中:有效期16个,过期10个(含已关闭待注销7个);按开采矿种划分:金属矿山7个(均为地下矿山),建筑用砂石料14个、砖瓦用页岩矿3个、溶剂用灰岩矿1个、大理石矿1个;按照乡镇(街道)划分:文萃街道2个(砂石场)、新安所街道2个、冷泉镇3个(含已关闭待注销1个)、芷村镇6个(含已关闭待注销1个)、鸣鹫镇5个(均已关闭待注销)、老寨乡4个、雨过铺街道2个、草坝镇2个。探矿权10个,其中:有效期7个,过期3个。按照乡镇(街道)划分:老寨乡4个,鸣鹫镇4个,西北勒2个。近年来,受市情影响、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因,大部分矿山停产停建,特别是白牛厂矿山、鸣鹫锰矿自2014年、2015年停产至今。
   (二)矿山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 “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蒙自实际,制定了《蒙自市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重点、主要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行为。深入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 建立打击盗采矿产资源,齐抓共管、共同责任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责任体系。厘清市、乡、村、村小组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完善四级包保联动制度,制定加强乡、村基层治理的有效可行措施,构建市、乡、村、村小组四级管理体系。责任监管部门健全完善网格化四级包保工作责任制度,即市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包片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责任人包片乡镇包保干部,乡镇包保干部包片村委会责任人,村委会责任人包片村小组监测人员,层层包保,对各层级都有了一个责任任务的明确,确保全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取得实际成效、排查巡查无漏点、监管无死角。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治,坚持常态化巡查。严格落实“网格化”常态监管,形成了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的“天地网罗”,对生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过期、停产停建矿山、关闭矿山、基建矿山易发生盗采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2023年5月底,我市出动车辆248台次892人次巡查248次,暂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3. 加强违法线索的核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矿产资源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2月24日,在接州局转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关于违法线索移交函》的通知,群众举报补充线索中提到蒙自市涉及5家砖厂无证开采制砖等情况后,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五家公司生产原材料来源于采矿许可范围和部分城市小区建设项目弃土,并收集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组织力量对砖厂周边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排查,未发现其有盗采行为。
   4. 加强宣传,提升民群护矿意识。通过普法宣传对涉矿乡镇矿区范围内村民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民遵守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利用今日蒙自APP、微信、农村大喇叭、横幅标语等现代和传统方式发动宣传攻势,深入乡镇(街道)、村寨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3000余份,依据《蒙自市开展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普法办〔2022〕3号)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巡查矿山、核查情况、乡村会议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3月14日和4月4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鸣鹫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共同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在鸣鹫镇开展了主题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治进社区法治宣讲活动”;4月13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老寨乡古布龙红石岩村有人以探代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接报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森林公安、老寨乡相关部门组成执法队赶赴现场核查,将“打”与“宣”有机结合,当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普法,给打非治违法律意识薄弱企业、群众打了一针“强心剂”,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2023年至今开展法制宣传123次。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矿山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矿山巡查力度和密度,从严落实矿山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制止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严防非法开采行为“死灰复燃”。
   二是加大对违法行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矿产资源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切实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合法有序、安全开采利用。
   三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煤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知识,努力提高全民依法依规意识。
   三、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情况
   历史遗留矿山一般是指历史上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包括勘查、基建、开采、选矿、闭坑等)导致生态环境受到干扰或破坏而遗留的,或因没有制订矿山(土地)修复(闭坑)规则之前已闭坑和废弃的,或经过治理按现行标准仍不达标的,或经查证责任体无法认定或灭失的,以及因政策性因素关闭的矿山(井)或场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蒙自市于2021年9月开展全市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内容包括:核查部下发遥感图斑(205个)2017-2018年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中的历史遗留矿山数据,以及部下发图斑、省级调查数据之外,确属历史遗留矿山的图斑,并将最终核查结果上传至自然资源部核查系统备查。
   现蒙自市已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核查工作,根据最终系统内成果数据统计分析,蒙自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为142个,图斑总面积为259.03公顷,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留则留”的修复治理原则,其中:已修复矿山认定涉及51个图斑86.72公顷,其中已完成销号任务的历史遗留矿山27个图斑;需要按照修复方案开展“辅助再生、生态重建、转型利用”修复的图斑82个,依据集中连片原则,划分为64个修复治理片区来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拟修复面积172.31公顷,匡算总投资为35951.51万元,实施后可新增耕地面积195.53亩,整理建设用地面积778.8亩,可新增林地面积1023.9亩,预计本治理项目产生废弃石料约601.82万立方米,总收益约达39449.48万元。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1. 正在实施蒙自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该工程由《蒙自市2022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20个)生态修复项目》及《蒙自市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10个)生态修复项目》组成,项目预算投资799.05万元,共涉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30个35.3716公顷;
   项目于2023年2月10日开标,因提交投标资料公司过少,未达到开标条件,项目流标,流标公告当日已发,2023年2月13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3月6日重新开标。2023年3月14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标中标单位为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察中心吉林总队。2023年3月24日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施工放线测量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已正式启动,正在实施。
   目前正在对蒙自市文澜镇小麦冲蒙文公路旁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蒙自市冷泉镇小铺子冬瓜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蒙自市冷泉镇小铺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西北勒乡撮摸底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蒙自市冷泉镇城子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蒙自市芷村镇一碗水村砖瓦用页岩、蒙自市芷村镇他土白建筑用砂矿进行施工。已完成土地平整、石方开挖、挡墙砌筑、客土回填、水池、水窖、挡土墙等工序。
   2. 为加快剩余历史矿山修复进度,项目实施主体蒙自鑫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EPC建设模式正在开展《蒙自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招标程序,5月4日已发布招标公告,5月25日上午9点开标。拟修复治理面积为136.5公顷,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划分为35个修复治理片区,治理片区分布如下:草坝镇3个,文澜街道9个,芷村镇4个,冷泉镇9个,期路白乡1个,水田乡7个、新安所镇1个、西北勒乡1个。目前正在中标公示期。
   3. 积极争取生态修复资金支持。配合州局开展《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紧盯任务时限,严格对照设计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工程实施,加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定时不定时检查各部门的修复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修复工作按序推进、按时完成。一是积极争取《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 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切实缓解生态修复资金压力。二是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蒙自鑫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划片区或治理工程投资收益率高低搭配整合项目,按照方案实施工程部署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审计项目招标,并对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全过程等进行全面的专业技术质量监管。三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开展修复土地指标转换方案编制、手续报批等,实现指标收益。四是筹集资金对矛盾较多的小东山扎营坡片区(拟修复方式为转型利用)开展土地征收,布局加工、仓储等厂房化解矛盾的同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五是按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验收和销号工作,确保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目标逐年推进落实。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