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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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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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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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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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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郑维成、王江兵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山区乡镇村寨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25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庄道路灯光亮化,是乡村振兴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尽全力去争取资金和项目。
一是由市住建局积极组织申报年度省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并与省住建厅主动汇报、对接,力争在示范村任务指标上给予倾斜,成功申报为省级示范村的村庄,每村可获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资金,用于村庄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
二是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打造美丽宜居村庄、绿美村庄,省级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目前省级未确定补助标准),我局积极组织乡镇申报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绿美村庄,最大限度与乡镇共同争取指标及资金支持,助力解决灯光亮化问题。目前,已拨政协提案专项资金三万元购买45盏太阳能灯用于解决鸣鹫镇猛拉大寨周边照明问题。
三是以“千万工程”为契机,将中心村、公路沿线村庄纳入“千万工程”第一批整治村中逐步逐个推进整治,在整治中将村庄道路照明设施配套优先纳入整治内容。同时,我们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将村庄灯光亮化融入有关项目,以期进一步解决灯光亮化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