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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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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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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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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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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陈翠珠等3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注疫情期间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群体的建议》收悉。市政府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对目前疫情期间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状况给予了客观实在的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三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市社会事业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将认真加以采纳。
一、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做好求职创业服务。深入校园开展政策宣讲6次,积极摸排困难大学生信息,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就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8类困难高校毕业生群体,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补贴,截至目前,已经摸排1600人,待审核后发放。做好创业资金扶持,对毕业3年内在我市内创办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对困难大学生给予政策倾斜,截至6月28日已经摸排掌握4人有申报意向,正在审核办理。
二、帮助困难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针对2023年度毕业生已经开展2期创业类培训共计89人,计划在7月份开展6期180人电商培训。
三、搭建就业平台,促进困难大学生就业,依托蒙自“建设者之家”线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结合“蒙自就业”小程序、蒙自人社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宣传平台,为困难大学生登记求职,提供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2023年上半年总共开展13场招聘会,其中大学生专场招聘会3场,共354家单位提供岗位7000多个,促进供需对接。
四、开展蒙自市“金秋圆梦”行动,对于高中毕业的家庭困难入学新生,每年均积极参与省、州青基会“爱心圆梦大学”助学申报。2023年蒙自市“金秋圆梦”行动已在准备中,10月底前完成助学金发放。团市委联合关工委、市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希望工程“一对一”助学、“茁壮行动”助学、大病救助等资助项目,对患病学生、困难学生实施资助。
五、红十字会开展“滇苗助学”网络筹款项目关爱。家庭困难且成绩优异的高三学生经市教体局审核后,纳入当年“滇苗助学”帮扶,每生总计补助3000元,其中上下学期各补助1500元。开展“博爱送万家”关怀,在每年春节前,按照当年物资分配给予困难学生家庭生活用品礼包慰问。贫困学生扣除其他项目帮扶以外的学费、住宿费部分,按一定比例红十字会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六、市教体局提前摸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排查、家庭走访等方式,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认定的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13人,其中高三学生848人。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前了解高等教育资助政策,鼓励他们认真学习、安心备考,市教体局在高考前认真组织各普通高中通过发放《至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校园广播、召开班会等形式全面宣传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范围及对象:入学前户籍为蒙自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最高额度为12000元/生·学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6000元/生/学年。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贴补生活费,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
(二)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项目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实施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奖励对象:普通高中毕业当年考入国家一本院校的红河州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全州每年评定200名。实施标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实施范围: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实施标准:录取省内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录取省外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好做困难大学生新生的服务工作。感谢你们对社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市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稳定就业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曾关强,联系电话:372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