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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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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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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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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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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李雄伟等7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 加强乡村治理和农村法治化建设的建议》第135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历年来市民政局依法依规多次指导村规民约修订完善。2021年由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蒙民联发〔2021〕1号),在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同时,单独制定了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对审查内容、程序等相关内容做出具体要求。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我市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规范化、法治化。通过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为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全市13个乡镇(街道),109个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了集中修订完善。通过修订,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加强了农村法治化建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文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指导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