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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6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李叶飞等15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雨过铺街道红钢佳园小区设立新社区的建议》第142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积极与雨过铺街道沟通交流,实地走访查看红钢佳园小区周边情况。经实地走访调研,雨过铺街道红钢佳园小区周边有较多企业、工业园区,园区住户以企业工人居多,该周边已拥有商店、药店、市场等设施,已基本形成生活圈,居住人数已达到一定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新设社区的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决定”。目前,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多次与雨过铺街道沟通,指导雨过铺街道制定新社区成立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规范社区成立程序流程。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